信报讯(记者郭志霞)昨天,记者获悉,歌坛新锐杨坤将河南先达光碟有限公司、北京永盛世纪音像中心114分店告上了朝阳法院。 杨坤起诉称,由河南先达光碟有限公司生产加工,北京永盛世纪音像中心114分店销售的《亚洲新锐 魅力超越国界 杨坤 无所谓》的VCD光碟中,收录了由他作曲并由他单独或与其他人合作作词的四首歌曲,分别是《里约热内卢》、《无所谓》、《美丽的一天》、《I MISS YOU 我想念你我的朋友》。 杨坤表示,他对这四首歌曲享有著作权,有权许可或禁止其他人对这些作品以录音、录像、翻录和翻拍等形式进行使用。同时,他作为该光盘收录的11首曲目的表演者,享有许可他人复制的权利,以及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取报酬的权利。 杨坤认为,河南先达光碟有限公司和永盛世纪音像中心114分店未经他的许可,就大量复制、发行和销售收录上述作品的光碟,侵犯了他作为词曲作者的著作权、作为表演者的邻接权,同时也给他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为此,杨坤请求法院判令对方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偿其经济损失20多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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