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庆涉嫌偷逃国家税款一案最近又有了最新的消息,那就是某报记者从有关部门得到了关于刘晓庆税务处理的4份决定书,经过仔细审阅,得出刘晓庆本人涉嫌偷逃国家税款数额实际仅为137792元,而此案所涉及的1458.3万元高额偷逃税款的其它部分均为公司行为的欠税款额。这份新出来的消息,在媒体上带来了一些新的评法言论——那就是,刘晓庆到底该怎么判?结果又是见仁见智,众说纷纭。
法制建设的加强,在媒体上最直接的体现,就是评法论案的言论越来越多。这本来是件好事,可是,越来越多的评法言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倒把一旁做看客的百姓弄得晕头转向,这七嘴八舌、各个不同的意见让人到底该相信谁?
刘晓庆案刚开始调查时,调查结果尚未出来,早就有一大批法律专家的言论抢先见诸报端,有说要判三年五年的,有说要判七年十年的,也有说该判无期死刑的,当然,还有人说这尚不够刑事行为的杠杠,不过是行政拘留罢了。而且,凡是说得出结果的,都能拿得出道理。
刚开始,刘晓庆案发一事影响较大,大家闹哄哄地看热闹,到处都是事实真相,传闻也是一天一个变化,所以,这时候对这些法律专家的言论,大家都能姑妄言之,姑妄听之。想起前不久,陕西一夫妻在家看黄碟一案,不也是闹哄哄地,天天都有法律专家在媒体上争论,比如是定性为扫黄行为还是侵犯人权的行为?是违规执法还是知法犯法?法律专家们自已也没个准(当然,其中也有一些客观因素和一些客观言论),害得老百姓们只有伸长脖子等结果。
再回到刘晓庆的涉税案上来,随着刘晓庆一案的深入调查,数额巨大的涉税金额让大家都感到吃惊。涉案金额的披露,又让有一些知名的律师急忙向媒体撰写评论,发表看法。最终,相当多的一批人把刘晓庆的刑期预先划在了七到十年间。
而按照最新的评论:从现在的情况看来,刘晓庆涉嫌偷税金额占少数,其公司偷税金额才是占绝大部分。如果能证明她参与公司偷税,她也将负刑事责任,"不过,我们目前还是要把刘晓庆涉嫌偷税和公司涉嫌偷税两种行为区分开来,不能把公司偷税行为算到刘晓庆头上来。"这样看来,刘晓庆还有可能以无罪,或以轻罪判处。法律评论不等于法官判决,同一件案子适用不同的法律会得出截然相反的结果,这些都是大家都能理解的法律常识。但不能让人理解的是:如今的法律评论怎么会象流言一样唾沫四溅,相谬千里呢?见诸报端的法律评论中,言之凿凿的结论是不是下得太多太早了一点?而象这种“区分行为”,客观对待的态度又更少了一些?感情的事情不再纠缠了,只留下传闻中的“男友”偶尔去探探监;扯皮的事也忽然消失了,与前经纪人张建中的唇枪舌剑变得没有意义。没有了锋芒毕露的对手,张建中也不再提“抠她的伤疤,亮她的老底”之类的话;该拍卖的房产也已经卖了,剩下的就是一个了断。听说刘晓庆在监狱里一边看书,一边后悔当初。当然,也在忐忑不安地等待最后的结果。(公子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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