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陶晶莹和蓝心湄在《陶子娱乐秀》中,针对《壹周刊》关于她和蓝心湄的报道,做了一次清白发表会后,台湾杂志随即在昨天刊发了有关的照片,照片显示陶晶莹确实参与了所谓的“摇头舞会”,而舞会中果然是有不少人裸露,但陶晶莹本身却穿着一般,并没有裸露身体。
《壹周刊》总编辑裴伟昨天对陶子的澄清作了回应,他表示,文中所说“毒品福利社”是409号房,这是台湾记者笔误,应是405号房,《壹周刊》前天已经将画面提供各电视台播出,画面可证实她们参加了这场派对,这场派对也是摇头派对。
裴伟还列举了几个他认为陶子在电视节目中说话前后矛盾的地方。
矛盾一:节目中,陶子是当事人,又以主持人的身分引导证人回答;与圆山饭店公关主任陈春枫的通话中,她说两人是第一次见面,但问对方:“你可听说我和心湄(在高雄)有任何认识的人吗?”裴伟认为,此问句颇有语病,因为既是第一次见面,对于陶子的交友情况,陈主任怎会清楚?
矛盾二:陶子问:“有摄影机可以证明我们没有在走道上喧闹或有浓浓的大麻味吗?”
裴伟说,这点又令人不解,摄影机怎么可能拍出“味道”呢?她与高雄县刑警大队副队长王国基通话时,说明两人半夜近两点见面,她问:“你看到我们狂欢、和摇头把酒言欢吗?”整个晚上,她们参与派对的时间颇长,用相见的短短时间来证明,似嫌不足。
《壹周刊》总编辑裴伟表示:“陶子的反应过当,蓝心湄的说法比较实在,她受访时说也许有人吸大麻,但是她没有。陶子说我们打击艺人,非也,我们打击贩毒,但是艺人也应该谨言慎行!她们知不知道这是摇头派对,我们不清楚,但《壹周刊》是因为得到‘摇头派对’的风声,并以陶、蓝两人做活广告,我们才追查的,没想到她们真的会来。”
据悉,该报道已引起高雄检警双方高度关切,高雄“地检署”前天已经向《壹周刊》调阅相关录影带进行侦查。
而蓝心湄的经纪人Joy表示,目前不对外发言,一切交给律师;陶子经纪人晶晶则说,两人没有联络,但她的情绪应该还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