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21日消息:刘德华和香港中建电讯的官司纠纷终于落幕了。据悉,刘德华将付给中建电讯8000万港元,换回自由身。中建电讯将收回对刘德华的“禁制令”,从此,刘德华接拍电影、做唱片都可以海阔天空,不再受到限制了。
经过多方人士出面斡旋,刘德华和中建电讯的官司纠纷,前后纠缠了5个月后,终于在日前出现和解的曙光。但刘德华对于这个敏感问题很慎重地表示,自己和中建电讯的合约纠纷,已经交给律师处理了,自己并不清楚。
当初,刘德华和中建电讯合作经营“天幕”电影公司,双方各占50%的股份。今年6月,双方从互信变互告时,一度中建电信还要求刘德华赔偿1.5亿港元的损失,经过双方朋友的出面协调,1.5亿的港元降成8000万港元。(作者:钟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