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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著名演员牛振华被诉打人,北京市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状告牛振华的是曾在牛振华一剧组中当过场记的李雁。李雁在起诉书中称,她同牛振华因双方劳务合同而引起纠纷。2002年10月24日凌晨,她在海淀区志新东路万泉庄园找牛振华要求支付剩余劳务费时,遭到牛振华的殴打,致使其左眼及左侧鼻骨骨折,经有关部门鉴定为轻微伤偏重。为此,李雁向海淀法院起诉要求牛振华赔礼道歉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害费63096.7元。
记者随即电话采访了牛振华。牛振华说他已知道此事,但还没有收到起诉书。在电话里牛振华连连喊冤,他说李雁原来是他们剧组的场记,因为犯了重大错误而被解除合同,现在还拿着剧组二十多盘带子没有还,每盘带子价值二百多元。劳务费的事早已解决了,但此后,李雁多次到剧组捣乱,曾带着5个人到剧组闹过,害得所有人都怕她。2002年10月24日凌晨,牛振华正在万泉庄园客房里改剧本,房门没有锁,突然,李雁带着两个黑衣人闯了进来,两个黑衣人过来抓住他,四个人在屋里撕扯起来。牛振华说,当时屋里全乱了,衣架倒了,暖瓶也碎了,他挣扎着到了门口,后面还有人在扯他,他回手一拳,就打在了李雁脸上。他冲出门后,就喊服务员赶紧报警。“当时我紧张得声儿都变了。”牛振华说。后来警察来了,双方到派出所做了笔录。
牛振华说李雁告他“纯粹是颠倒黑白,哪有凌晨要劳务费的,另外,半夜带着两个黑衣人闯入我的客房,这也是非法侵入住宅啊”!(《北京晨报》赵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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