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证实中国知名电影女星刘晓庆因其所办公司涉嫌巨额偷漏税而被逮捕。法制日报今天刊出评论文章,指出偷税漏税行为理应受到法律制裁,在法律面前谁也别想摆名人的架子,这样才能有效遏制偷税违法犯罪的猖獗势头。
文章说,以前,谁能想像,刘晓庆这样的名人只因偷税这点“小事”就被逮捕?那时,在多数人眼里,偷点儿税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尤其是像刘晓庆这样的名人。而现在,人们却能对这样的消息泰然处之,说明近几年人们在饱尝了偷税行为猖獗带来的恶果之后,在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强化税收征管、严厉打击偷税行为的斗争中,渐渐认识到了偷税行为的危害,纳税意识大大提高。“任何形式的偷税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轻则接受行政处罚,重则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也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文章引述统计数字说,北京地区九成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来自工资薪金收入的人群,高收入人群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状况则很不尽如人意。这也就是说,在偷漏税问题上,不仅仅有一个刘晓庆。“可以肯定地说,刘晓庆虽是第一个涉嫌偷税犯罪被依法逮捕的名人、富人,但其绝不是第一个偷税的名人、富人”。
文章指出,新刑法颁布好几年,为何今日才有刘晓庆的“涉嫌”?法律到底“软”在哪里?这恐怕是面对着巨大的税收黑洞所要思考的问题。
文章承认,中国税收制度的确需要更为科学的设计,执法的确需要更为严格与公正,但作者强调,制度上的缺欠与执法上的漏洞,并不能影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法治原则的贯彻。“刘晓庆是名人也是富人,但是只要她触犯了法律,就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其他人亦如此。”
文章说,刘晓庆一案仅仅是一个开始,它显示了国家惩治偷税行为的决心,要查清一起处理一起,并且随着法律的逐步健全和执法力度的加大,将以前积累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文章指出,希望刘晓庆案并不仅仅是一次“杀一儆百”的特例,而是从严执法、强化税收征管、惩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信号。执法亦患“不均”,“不均”即是不公。只有将偷税行为与刘晓庆类似、甚至比刘晓庆更有过之的所有涉税犯罪嫌疑人都绳之以法,偷税违法犯罪猖獗的势头才能得到有效遏制。(作者 杨悦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