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文在《芬妮的微笑》上海首映式上语出惊人,受到编剧兼制片人王浙滨的批评。而9日,该片的投资方季福堂先生首次就“王志文炮轰事件”向众媒体表态:“我们对王志文支付了高额片酬,但他却在媒体上不断说出不负责任的话,必要时我们不排除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9日下午,京城及全国主要媒体齐聚北京国际饭店,《芬妮的微笑》投资出品方首次对王志文违约行为正式表态。影片制片人王浙滨、投资人季福堂以及北京紫禁城影业公司负责人出席了发布会。《芬妮的微笑》目前在中国只有100多万的票房,季福堂认为男主角王志文多次发表了损害本片投资方、发行方利益的言论,造成不良后果。季福堂发表了五点说明: 1、在影片拍摄当中,王志文就公开对媒体发表有损影片声誉的言论。2001年11月上海《电影故事》头题刊出“王志文惊爆内幕——《芬妮的微笑》传出不协和音”一文。《芬》片制片方曾就此事以书面形式要求王志文不要再发表损害影片声誉和投资方利益的言论,并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影片投资方将有权追究其责任。 2、影片于奥地利拍摄期间,王志文在接受奥地利电视台采访的时候,再次对影片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给尚未完成的影片造成不良的国际影响。 3、在2月20日全国首映前的上海新闻发布会上,王志文在没有看到全部影片之前,又公开向媒体发表对影片不利的言论,给影片发行工作造成误导,严重损害了投资方的利益。 4、王志文以2月22日从上海乘机赴奥地利参加电影见面活动为借口,拒绝参加2月21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首映式及新闻发布会。而事实上,王志文于2月24日与出品人季福堂、导演胡玫在北京同机抵达维也纳。 5、制片方以电话、传真和书面等多种形式,多次要求王志文履行合同,参加全国六大城市的宣传活动,3月5日王志文以书面形式正式表示拒绝。 季福堂表示,王志文上述不负责任的言行,损害了投资方利益,干扰了影视产品投资、经营的市场运作;在莫斯科国际电影节上,王志文因该片荣获最佳男主角,但王志文却发表“莫斯科人瞎了眼”这样极其轻率的言论,是对该片中奥全体创作人员辛勤劳动的不尊重,也是对中国电影行业乃至国际电影评奖的不尊重。王志文的行为是缺乏职业道德的行为,已违反了投资方与其的合同约定,投资方、出品方将不排除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宗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