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周刊因刊登女星裸照而被评为三级刊物:淫亵物品审裁处6日将《3周刊》暂定为第三类(淫亵)物品,如果《3周刊》在五日内不提出上诉,将遭影视处检控。《3周刊》表示已交律师处理,其余一概不予置评。
《3周刊》是继《东周刊》后第二本因刊登女星裸照而被列为第三类(淫亵)刊物。淫亵物品审裁处委员张民炳毫不讳言,《3周刊》所刊的照片从裸露角度而言,不算很严重,一般将之评为二级不雅物品已足够,但考虑到当事人是在遭受痛苦情况下被拍下裸照,已违反一般合情合理的道德标准。
张民炳说,《3周刊》的“错”不亚于《东周刊》。他解释说,《3周刊》将事件重新披露、报道及描述,加上它没有将相片中人的双眼“打格”,令人容易推敲当事人身份,已完全违反一般人的道德标准。记协副主席谭志强则认为这次《3周刊》被评定为三级刊物,明显是受到“民意压力”。
影视处发言人表示,假如《3周刊》的出版人于暂定类别生效后五天内没有要求全面聆讯,影视处将采取检控行动。根据法例,发出淫亵物品的最高刑罚为罚款100万元及入狱3年。小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