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爱就爱了》、《不想骗自己》等专辑的热卖,陈琳的名字也在歌迷心中掀起阵阵狂潮。回首往昔,少年时被妈妈赶出门的经历,成为陈琳今天笑傲江湖的珍贵回忆。
陈琳说自己从小喜欢唱歌,初中毕业时为了让陈琳得到正规系统的艺术教育,陈妈妈坚持让女儿报考四川舞蹈学院学习曲艺专业,这意味着年仅14岁的陈琳将面临独立生活,因为她的家在重庆,而舞蹈学院在成都。对于母亲的决定,陈琳当时很不开心而且以各种各样的形式进行反抗,可是事隔多年后,她懂得了妈妈的良苦用心。
刚刚来到舞蹈学院的陈琳,因为举目无亲的孤独而闷闷不乐。这时初中一位同学的哥哥来学校看她,陈琳马上活跃得哼起了苏芮的《我不是你偷渡的夜晚》,身为乐手的同学哥哥听到她的歌声后怔住了,随即问她愿不愿意来自己的乐队一起去酒吧唱歌,陈琳爽快地答应了。从此陈琳便开始在梦中人酒吧轻松随意地演唱着自己最喜欢的苏芮、蔡琴的作品。
一星期后陈琳收到三十多块钱的工资,由于陈琳的家境较宽裕,她没意识到“节俭”两个字,她请两个要好的女同学美美地打了一顿牙祭。
为了使同学们和自己一样“富有”,陈琳通过乐队的成员打听哪家酒吧还需要歌手或者演出,接到“活”后,她又开动脑筋,组织大家编排新颖的歌舞。有的同学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用演出获得的收入当作生活费,此举也影响到了陈琳,尽管父母不需要陈琳勤工俭学减缓压力,陈琳还是坚决不让父母再寄钱给自己。
没有了父母的经济支援,陈琳也不再像往常一样乱花钱。除去生活上必须的支出,她把所有的钱都用来买唱片,每天坐在唱机旁几个小时,边听边把自己感兴趣的部分作记号反复地听。这些欣赏的经验对陈琳后来理解音乐的能力具有关键性的影响,而酒吧驻唱这种形式对于锻炼舞台经验、提高演唱技巧、寻找现场感觉等方面又大有裨益,就这样,三年的“勤工俭学”成为她演艺生涯的开始。(冯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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