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翟佳)昨日,本报记者从羽·泉组合所在公司负责人袁先生处获悉,针对四川某媒体报道的有关陈羽凡的一则“绯闻”,公司正在收集资料,准备状告对此作出“不实”报道的四川某媒体。 据悉,这则有关陈羽凡的“绯闻”,内容主要是说陈羽凡曾经在四川苦苦追求某昆明女生,该女子还在前不久羽·泉昆明歌友会上献花。经记者多方了解,事情发生在4月19日,羽·泉飞到昆明举行歌友会,主办方为制造气氛请来一名女歌迷,但该女子对外界声称自己是陈羽凡曾苦苦追求近两年之久的人。当天,这名叫方燕的女孩便现身羽·泉的歌友会。这位昆明女孩是昆明某高校学生,据她说,2001年底她参加春节晚会彩排时与陈羽凡认识。2001年底到2002年春节,陈羽凡几次直接或间接地向方燕表达了爱意。2002年春,羽·泉到云南旅游,羽凡打电话给方燕,约她去丽江玩,方燕没有接受邀请。2002年10月,方燕生日那天,羽凡打来电话祝她生日快乐,并要方燕与他明确关系。此后,陈羽凡经常通过寻呼台给方燕送上各式各样的祝福。 对于这一报道,羽凡表示十分离奇,自己根本不可能存在这样“荒诞”的追求经历。羽凡表示当天晚上四川某记者打电话求证这则所谓的“追求”事件,并称是那个“献花”女孩亲口所言,但当时羽凡明确表示绝无此事,公司方面也奉劝该媒体如果报道出来,公司将保留追究的权利。但没想到第二天这一消息还是见报了。 对此,羽凡与经纪公司都表示很愤慨,并也已经着手收集资料并将进行公证,准备用法律手段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据接受该案的律师表示,如果胜诉,该造谣媒体除必须公开道歉外,还将面临法律制裁。 对于这一“绯闻”,本报记者作为与羽·泉私交颇好的朋友认为纯属无中生有,因为陈羽凡在3年前就已经对外表示有了固定女友,对此记者也了解,两人感情十分融洽,决不可能发生如此离奇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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