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听过一个很有意思的说法,过去老式的夫妻在遇到家庭纠纷的时候,经常不是掐架就是诅咒对方“去死”。而时至今日,不和的夫妻更多的是以“离婚”的方式终结关系。千咒万骂,不抵一张有法律依据的离婚判决书来得有效、清爽。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它体现出的是一种现代文明素质与法制理念。
家庭的纠纷尚且如此,更不用说遭遇“性交易”或者被诬陷欲施行“性交易”的当事双方了。自6月底爆出“皇阿玛性交易事件”后,一方哭诉痛苦经历,一方大喊冤枉遭人陷害。面对当事双方你来我往的“口水战”,旁观者不管是“挺张”派还是“挺周”派,大都希望双方尽快找到途径为自己洗清冤屈。在数以万计的网友的评论中,就早有眼明手快者提议,解决的方式很简单呀,打官司呀!
对啊,为什么不打官司呢?遭遇不平者,已经有了录音带等证据在手,而且法律还会为受害者用科学、现代的方法找到更新、更有力的证据。一部颇受好评的电视剧《女人不再沉默》不是已经作了一次很好的示范了吗?
而遭到诬陷者,作为男人也不该沉默。在不缺钱、也不缺证人的情况下,你还在等待什么呢?连一位与笔者一起买报的毛头小子都干着急:“起诉啊,不能总是男人吃哑巴亏,冤沉海底呀!”
遗憾的是,截止昨天发稿时,“含冤”的当事双方皆还没有关于何时诉诸法律的确凿消息。与此同时,据四川某报报道:“被牵扯进该事件的某杂志社记者夏雨一怒之下,要将张铁林和周璇告上法庭。目前,夏雨的律师正在取证,以明确具体起诉对象。”
莫非,在这起事件中,最冤的倒是一个“配角”了?(文/张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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