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是一个离老百姓最近的明星,所以有关我的话题,就成了大家茶余饭后最喜欢谈论的。”
近日,这位昔日影视界的大姐大再度成为众人评头论足的话题。一度在她身边工作的王建中,先前写过一本书《我策划亿万富姐刘晓庆》,如今又写了一本新书《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就是这本洋洋洒洒20万字的新书,不仅独家记录了“珠宝风波”、“笑谈征婚”、“永不回川”等晓庆故事,更首度披露了刘晓庆“过分贪婪”、“虚报年龄”等鲜为人知的内情。书中细节之详细、描述之生动,叫人吃惊。
吃惊的不只是读者,吃惊的还有一向以冷静自居的刘晓庆。尽管在此之前,刘晓庆曾笑称,大家爱说什么她都无所谓,正面的、负面的说法,她都不会解释什么,因为那样只会越描越黑。可这次她坐不住了,一纸状文,将王建中以及策划和出版该书的光明日报出版社送上了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
刘晓庆:
王建中不是我的经纪人
“无论在这本书里,还是先前的《我策划亿万富姐刘晓庆》里,王建中都以‘我的经纪人’自居,可事实上,他压根儿没当过我的经纪人。如果是,他可以拿出我们之间的合同书来!”刘晓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但,王建中如果只是晓庆公司当年的一个普通员工,怎么能掌握那么多所谓的秘密拿来写书?
“我承认王建中曾是我公司员工,而且有过贡献。可他离开之后居然上法庭说我欠了他1000万元,还以此为内容写了现在这本《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仅这书名我就可以告他!”晓庆此话不假,王建中书中所写的那场官司,即状告刘晓庆拖欠他电视剧《火烧阿房宫》发行费用等总共1000万元一案,日前已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王建中因没有法律依据,不具备本案原告资格,故驳回了他的起诉。
刘晓庆认为:书名侵权!王建中去法院告的对象是晓庆文化艺术公司,而不是刘晓庆本人,这本书的标题有误导读者之嫌;王建中在书中对自己作了无限吹捧,而对晓庆公司的领导大肆贬低,故意歪曲并捏造事实,使用了大量侮辱性的言语,毁损刘晓庆的人格和名誉。
日前,作为原告的晓庆文化艺术公司已要求被告立即停止出版并销毁该书;在国内有影响的报刊上登载文章并向原告赔礼道歉,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因诉讼造成的经济损失400万元、精神抚慰金80万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同时要求法院查封该书,以防止侵权行为的扩散。
王建中:
我发誓说的是实话
官司未打成、反而做了被告的王建中在对簿公堂前显得一脸冷静。
“我是用事实说话,刘晓庆既然认为我写的全是谎言,她完全可以心平气和地揭露我。”王建中表示:“如果我写的书有假,我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我不害怕,相反我非常坦然、非常高兴,因为我终于有一个机会和刘晓庆对簿公堂,终于可以将真相大白于众人面前了。”
因为这本书被王建中拖下水的光明日报出版社颇感无辜:“我们凭王建中和刘晓庆所签的合同,认定书中的基本事实还是站得住的,但我们不可能去调查书中涉及的每一个细节。而且作为作者,王建中也曾一再强调作品的真实性,表示愿意为这本书里写到的所有事件、人物负责。”光明日报出版社社长李树喜说。
晓庆公司员工:
……不方便说
究竟谁说了真话,谁说了假话?记者打通了刘晓庆身边的上一任发行部经理李虹和现任发行部经理阿峰的电话。
记者:王建中究竟是不是刘晓庆的经纪人?你认为王建中说的是谎言吗?
李虹:我是在王建中离开后进的晓庆公司,所以我不认识这个人,也不知道详情。至于他书中所述细节的真实性,很抱歉,3个月前我已经辞职了,所以在官司未有定论之前,是不方便发表意见的。
阿峰:真的不方便说,目前公司里的所有人都已经接到通知,不得接受媒体采访,不过官司我们一定会打,一切还是等官司结束后再说吧。
所有人似乎都学会了保持沉默,而愿意说的依旧只有王建中:“研究了多年、追随了多年、与其共事了多年,我的后半生以及所有的精力可能将与这个女人捆绑在一起,我将用大量翔实的事实去告诉读者们,刘晓庆是如何用假话或假象欺蒙我,让我上当的。”(《申江服务导报》陈毅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