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出售4套盗版的陈慧琳、许志安歌曲CD,敦煌音像发行总公司及其第十二经营部被香港正东唱片公司诉至法庭。记者近日获悉,在二中院的调解下,原被告已经握手讲和。两被告当场掏钱赔偿,并对原告口头致歉。这4起案子从立案到圆满执结只用了28天。 2003年1月17日,正东唱片公司在敦煌十二经营部购得4套CD光盘,发现其中收录的大量歌曲侵犯了自己拥有的录音制作者权。4套光盘均为双碟,分别为香港歌手陈慧琳的“天脉传奇”、“许志安新歌+精选”、“Roma许志安新歌+精选”及“许志安我还能爱谁ANDYHUI”。上述光盘中有多达95首歌曲的录音制作者权为正东唱片公司享有,但正东唱片公司从未许可过两被告出版发行这些曲目。为此,正东公司将敦煌十二经营部及北京敦煌音像发行总公司诉至二中院,二中院在向被告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后,被告方承认他们所销售的涉案光盘的确没有合法来源,但进货量很少且现在已不再销售,希望可以与正东唱片公司调解解决纠纷。在二中院主持下,双方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即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涉案侵权光盘,每个案件各赔偿原告7500元,一共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