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为王志文扮演的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罪犯,只因为他把一个穷凶极恶的罪犯给演活了,于是便有人担心观众被他的表演所打动而去同情罪犯,于是便有人批评王志文。
王志文究竟有什么过?不就是他放弃继《刑警本色》之后再塑造一个出色公安形象的机遇而钟情于《黑冰》里的大毒枭郭小鹏吗?作为演员,演好人是演,演坏人也是演,我们有什么理由和权利对他的选择及投入横加指责?演员常常是在别人的故事里流露感情,使命是把戏演好了,只要他不偏离剧本投其所好,投入地把剧中的人物演活了,有什么不好?难道反面人物就不该认真去演,不该逼真,不该有血有肉,不该有思想有感情?
至于担心王志文把一个罪犯演活了,会导致观众去同情,从而产生负面的社会效应,也是多余的。现在的观众文化素质和欣赏水平在不断提高,再不像从前那样简单地去判断真善美、假丑恶,绝对不会因为王志文把反面人物演活了就轻易去同情,至少同情也带着沉重的思考。一部电视剧里有这么一个吸引观众去思考的人物,这不正是《黑冰》内在的社会意义吗?王志文用反面煽情去吸引观众对一个罪犯的思考,有什么过?■文/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