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报23日报道,央视名主持水均益及其妻子近日被诉要求腾房,北京朝阳区法院已受理此案。记者随后采访水均益,没想到他在电话里连连喊“冤”:这是我妻子与原单位的一件芝麻大的民事纠纷,据说诉讼费才50元,跟我毫无关系,我“错”就“错”在是她的丈夫。
这则报道称:水均益的妻子王某曾是原告北京京广中心有限公司员工。1996年2月原告与其签订住房协议,约定王某依协议居住原告房屋一套,王某如自行离职或被除名,须在限期内交回住房。2001年1月,王某经原告批准离职,按协议应及时退房,虽经原告多次通知催要,王某一直未交回住房。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违反双方约定,侵害了原告的财产所有权,要求被告立即腾退原告房屋。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水均益接受采访时表示:“确有其事,但没什么意思。这是我妻子和原单位几年前签的协议引出的法律纠纷,当时一起签协议的有好几个人,按规定应退房,但其中还牵涉到员工待遇等问题。案子法院已经受理,还未最后裁决。但我至今不清楚为什么会把我搀和进去。”水均益自嘲:“我看了通篇文章,都与我无关,惟一有价值的可能就是‘水均益’这三个字,我惟一的‘责任’就是———我是她丈夫。我在这起纠纷里面非常之冤。说难听点,好像我妻子偷了别人东西、杀了人也得把我抓起来。”
水均益也曾就此事咨询过律师,他说:“律师告诉我,房子毕竟不是录像机,我作为共居者,房子是我和妻子的共同拥有和占有的财产,原告可以起诉我。可合同是妻子和原单位签的,合同里没写我半个字。我妻子也可以自己承担法律责任,原告完全可以不起诉我。至于为什么起诉、为什么又把消息捅给媒体,大家可以想想。他们可能想借机炒作,千万别上当。”(吴德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