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谁把谁送上法庭?刘晓庆名誉权纠纷案索赔480万
| 2002-04-29 10:31:36 中新网 |
中新网北京4月29日消息:因写《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的作者王建中,日前被刘晓庆告上了法庭,同为被告的还有出版此书的光明日报出版社。今天,这起名誉权纠纷案在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开庭。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刘晓庆诉称,2001年9月,《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一书面市,作者王建中在书中故意歪曲并捏造事实,同时使用了大量侮辱性语言,仅在该书目录中,即出现了“刘晓庆实在过分贪婪”、“虚报年龄”、“刘晓庆征婚笑谈”等语言,严重毁损原告人格和名誉。
刘晓庆要求法官判决被告停止侵害,停止出版并销毁已出版的书,赔偿经济损失400万元、精神损害80万元。
而被告王建中则称此书中内容是根据他与刘晓庆合作多年的亲身经历写成,书中所述之事均是事实,并有大量证据,没有杜撰编造。(崔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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