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去年2月17日于飞机上喝醉酒打人的香港艺人郑中基,桃园“地院”昨日(9 25)宣判,判处郑中基四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两年。
昨天下午“法官”宣判时郑中基和律师都没有出庭,法官在宣读判决书之后,全案告一段落,所谓的缓刑判决,指的是两年之内郑中基只要不再犯法,就不需要入监服刑,“法官”等于是给了郑中基两年的观察期,希望郑中基别再误触法网,而在历经闹机事件之后,郑中基透过友人表示,自己已经戒酒,绝不会再重蹈覆辙。
判决书指出,二十八岁的郑中基是于去年二月十七日零时搭乘长荣航空公司班机,从洛杉矶飞往台湾途中,喝了啤酒、香槟、威士忌等酒类,当飞机抵阿拉斯加上空时,郑中基因酒后失控,抓住拒绝提供酒类的王姓女空服员头发,同时捶打邻座外国旅客与骚扰女性乘客。
空服员见状随即报请座舱长张国玲与副机长赵梦龙处理,郑中基仍不收敛,同时恐吓空服人员“我会记住你”,最后机长汉弥顿亲自协调时,更遭到郑中基挥拳攻击,导致下背挫伤,郑中基犯行长达一个多小时,严重影响飞航安全,机长在顾及飞航安全下才迫降安克拉治机场,并委由当地员警处理后罢手。
全案经过桃园“地检署”侦查后,于今年一月九日以违反公共危险罪嫌提起公诉,而桃园“地方法院”经过九个月审查后,昨天依照“原起诉罪嫌”,判处郑中基有期徒刑四个月,缓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