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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微博力挺马蓉?官微岂能成“管理员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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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法院微博力挺马蓉?官微岂能成“管理员微博”
巨野县法院微博截图
巨野县法院微博截图


  (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讯 10月29日,山东菏泽巨野县法院在其官微评论王宝强离婚案,因疑似力挺马蓉遭网友批评。巨野法院今日通报称,已对发布微博的工作人员通报批评并调岗。

  法院官微发表不当言论,尽管是微博管理员个人行为,但毕竟是以法院名义,法院道歉是应该的。但代表一个部门的官方微博却能被管理员个人轻易利用,这个问题仍需反思。巨野县法院称,该不当言论系因微博管理人员未严格遵守有关工作制度所致。就是说,单位在微博管理上是有相关制度的,只是管理员没有遵守,而出现“乱发言”。

  虽然巨野法院道歉了,但其发表不当言论,对官方公信力的损伤不容小觑,那不是事后纠正、解释就能完全消除影响的。

  官微乱发言一旦成为一种现象,有些时候公众就会吃不准:到底是官方发言,还是管理员个人在乱说?而这种事情屡屡发生之后,有些部门的官微管理若还不思改进,仍完全交给管理员一人掌控,无异于拿公信开玩笑。

  在我看来,官微出现的这些问题完全能够避免:除了建立管理制度,还应当规定一套严格的操作规程,使官微发言只有经过审核、批准才能发出去,而不是微博管理员一个人就能完成全部操作。否则,对于某些素质不高,性格急躁的管理员来说,官微就可能成为“管理员微博”,一不小心或“一言不合”,管理员就会在官微上发飙。

  【事件回顾】巨野县法院力挺马蓉后道歉,官微管理员被调离

 认证为“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唯一官方微博”的微博发文力挺马蓉


  近日,认证为“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唯一官方微博”的微博发文力挺马蓉,并附文:“一纸声明,高下立判,王宝强就这样赶绝孩子他妈妈!”引发网友围观。目前,这条微博已删除。

 巨野县法院在官方微博上发布声明


  随后,巨野县法院在官方微博上又发布了一条声明,称:“2016年10月29日,我院官方微博发布了涉及某知名演员离婚案件的不当言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在此,我院表示诚恳的歉意!欢迎大家继续批评指正!”

yule.sohu.com true 搜狐娱乐 https://yule.sohu.com/20161102/n472064074.shtml report 2214 巨野县法院微博截图(来源:新京报)新京报讯10月29日,山东菏泽巨野县法院在其官微评论王宝强离婚案,因疑似力挺马蓉遭网友批评。巨野法院今日通报称,已对发布微博的
(责任编辑:王婷 UK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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