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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喆向杨子晴发律师函:已造成名誉损害

来源:搜狐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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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喆(资料图) 


  搜狐娱乐讯 对于近期见诸多网络及各媒体的陶喆先生与杨子晴女士被曲解的相关言论的报道,伟大文化(北京)有限公司及种子音乐有限公司作为陶喆先生的经纪公司及唱片公司,已于2015年7月1日正式全权委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处理作出进一步的法律维权等必要措施,将向关心此事的公众还原澄清事实。

  另就7月2日陶喆先生履行既定工作职责出席在北京举行的安徽卫视《星动亚洲》节目新闻发布活动,对于活动中媒体追访过程造成的片刻现场混乱,使致活动执行公司工作人员无意推倒记者险让受伤的情况,陶喆先生特别委托经纪公司和唱片公司向摔倒的记者表达诚挚的歉意和关切,也对于在场所有媒体的关心以及给活动主办方和工作人员造成的不便表达深切的感激和歉意。

  公函全文如下:

  声 明

  关于近日杨子晴女士通过多家互联网平台及新闻媒体传播与陶喆先生相关言论一事,作为陶喆先生的经纪公司及唱片公司,伟大文化(北京)有限公司及种子音乐有限公司认为杨子晴女士的前述言论已导致陶喆先生的公众形象及社会评价受到严重贬损,为此已于2015年7月1日共同正式委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处理此事,并保留一切相关的法律权利。

  伟大文化(北京)有限公司

  种子音乐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015年7月3日

yule.sohu.com true 搜狐娱乐 https://yule.sohu.com/20150703/n416137411.shtml report 1498 声明陶喆(资料图)搜狐娱乐讯对于近期见诸多网络及各媒体的陶喆先生与杨子晴女士被曲解的相关言论的报道,伟大文化(北京)有限公司及种子音乐有限公司作为陶喆先生的经纪
(责任编辑:李治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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