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晗(资料图) |
SM发声明斥责吴亦凡违约开展商业活动,起诉鹿晗。 |
搜狐娱乐讯 (骆俊澎/文)韩国男团EXO前成员吴亦凡和鹿晗“解约门”后一直与韩国SM公司进行调停,不过到现在为止,两人与SM娱乐公司仍未达成协议。2月5日,SM发声明起诉鹿晗吴亦凡擅自开展商业活动。不过让人好奇的是,整个声明只是指出对鹿晗以及聘请鹿晗担任广告代言人的广告主提起了诉讼,该诉讼案已于2015年2月4日在上海的法院立案。而声明并没有针对吴亦凡的诉讼有立案。对此,今天搜狐娱乐独家采访了负责鹿晗韩结律师事务所的相关律师,律师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任何起诉函,并不清楚SM公司起诉的内容。同时,律师还透露明天2月6号在韩国还有一次调停和解,鹿晗的立场还是通过和解来解决问题。
在SM公司公开声明书中,吴亦凡与鹿晗分别于2014年5月、2014年10月通过韩国境内的同一家律师事务所在韩国对SM公司提起了诉讼。在韩国法院尚未就此等诉讼开始正式审理之前,吴亦凡与鹿晗便借EXO组合的超高人气在中国境内无节制地开展电影拍摄、广告代言、出席颁奖典礼等演艺活动。吴亦凡与鹿晗的此等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EXO组合其他成员以及SM公司的权益,而且对SM公司的相关合作方等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声明还指出,SM公司与吴亦凡、鹿晗签署的专属经纪协议,在韩国法院作出最终的确定判决之前仍继续有效。吴亦凡、鹿晗于此期间擅自进行的商业活动、广告代言、电影拍摄等一切演艺活动,均为严重违约行为,SM公司必将会追究其一切法律责任。同时,协助或附和该二人违约行为的任何公司及个人,亦构成对SM公司及EXO组合权益的侵害,SM公司亦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面对SM公司今天发的公开声明,搜狐娱乐独家采访了负责处理鹿晗解约案件的韩结律师事务所相关律师,律师告诉搜狐娱乐记者:“SM公司提起诉讼,然后公开发声明书,我们也是通过媒体才知道的,因为我们现阶段在韩国的诉讼当中双方均表示了有和解的意向,在这个和解过程中看到这样的声明书我们感到很震惊。”律师再次强调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收到任何的起诉函及相关文件。“关于上海法院立案具体的案由我们也不清楚,如果牵涉到专属合同问题只能由韩国法院管辖,上海法院没有管辖权,我们在韩国提起的是合同无效诉讼,我们认为SM公司与鹿晗签署的专属经纪协议有欠公平应是无效的。”律师还透露:“这两天关于SM公司公开声明书,我方也会出一个正式声明函,将会对于SM公司所谓的声明进行解释。”最后律师表示:“明天2月6号还有一个和解,我们的立场还是通过和解解决问题。我们会继续努力跟SM公司和解下去。据悉,韩结律师事务所也是同时负责吴亦凡与SM解约官司的,吴亦凡方面目前没有做任何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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