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总编导认罪杀两领导 |
京华时报讯 昨天,故宫博物院展览部陈列设计组设计师郑志标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检方指控,郑志标因工作矛盾将展览部原主任胡某和时任主任马某刺死,后自杀未遂。郑志标当庭认罪,死者家属要求判处其死刑。京华时报记者裴晓兰
□开庭
设计师当庭承认指控属实
昨天上午10时许,50岁的郑志标穿着蓝色号服被法警带进市二中院第六法庭。他微胖、光头,脖子上清晰可见一道疤痕,是案发后欲自杀留下的。
郑志标是天津市人、大学文化,被捕前系故宫博物院展览部陈列设计组设计师,曾任电视片《故宫》执行总编导。检方指控,郑志标因工作矛盾对故宫博物院展览部原主任胡某(殁年60岁)、时任主任马某(殁年49岁)心怀不满,遂起意杀人。2013年10月25日11时,郑志标先后在故宫博物院南三所的男厕所和食堂内,持刀猛刺胡某颈部及躯干部数刀,猛刺马某躯干部数刀,刺破胡某的右侧颈总动脉等,刺破马某的心脏、左肺上叶及脾脏等脏器,致二人失血性休克死亡。后郑志标自杀未遂。当日郑志标被警方抓获。
检方认为,郑志标因工作矛盾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两人死亡,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郑志标当庭承认指控属实,认罪。
□辩护
律师对精神鉴定提出异议
昨天,记者未能进入法庭。郑志标的辩护人、北京庞标律师事务所的庞标律师告诉记者,郑志标在法庭上比较平静,没有为自己的行为做什么辩解,只是说,所作所为都是为了文物。庞律师说,据他阅卷和会见当事人所知,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从未因个人问题吵架拌嘴,所有的争执全部围绕“文物”二字。他认为,被告人杀人的动机完全与个人恩怨无关,纯粹就是为了工作,为了文物。
庞律师说,在他们与郑志标接触时,只要提到“文物”两个字,郑志标就完全处于一种偏执状态。“文物对他来说,比他的命重要,比他父母、妻子、孩子全都重要。他对文物有一种非常明显的障碍认识。”
检方出具的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显示,郑志标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对此,辩护律师并不认同,认为此鉴定有很多问题,申请鉴定人出庭,并申请重新鉴定。
庞律师认为,郑志标是不是要承担刑事责任,首先要看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他同时透露,郑志标的家属愿意帮助赔偿,并表示,不论刑事部分是什么样的结果,家属都愿意就民事赔偿部分与死者家属进行沟通。
□追访
死者家属索赔并要求判死刑
昨天,受害人胡某和马某的家人也到庭旁听案审理。他们表示,案发后,郑志标的家属从来没有找过他们,也从来没有表示过歉意。胡某的家属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共计30余万元,并表示无论给多少钱都不能弥补他们受到的伤害。他们要求严惩郑志标,要求判处其死刑。据家属介绍,时至今日,胡某的尸体仍躺在冰柜里,没有火化。
马某的家属未向记者透露索赔金额,称索赔多少钱并不重要,他们现在就要求判处郑志标死刑。
死者家属的代理人说,事发之后,有媒体报道说凶案的原因是郑志标与被害者之间的个人恩怨,是因为郑认为上升渠道被两位领导压制,这一点让家属非常不满。昨天,庭审进行到下午5时许休庭,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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