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吴敏) 明星李冰冰今日透过经纪否认其内幕交易一事。周三曾有微博用户爆料称,李冰冰和男友任泉通过自己投资的华博鑫业,四个月获利2000多万。
公开资料显示,云南祥云飞龙再生金属拟借壳上市公司圣莱达,而祥云飞龙的股东中有一家名为华博鑫业的PE投资者,李冰冰和任泉参股了华博鑫业。
上市公司此前披露的信息显示,李冰冰全资持股的上海天露和颂影视 文化工作室拥有华博鑫业20%的股权,任泉持股50%的上海强胜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持有华博鑫业10%的股权,而华博鑫业持有祥云龙飞1000万股,占比1.2676%,持股拍名第26位。与祥云龙飞一并入股的,还包括中信旗下金石投资等多家PE机构。
有媒体称,李冰冰方面称其与任泉投资了一家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负责投资的业务,她不参与投资决策。
但律师认为,这一交易并不构成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情节。知名证券律师严义明认为,上市前投资一般难用“内幕交易”、“利益输送”来定义。
“公司的经营可能存在急迫的资金需求,而上市则具有不确定性,上市前引入投资者在中外资本市场都很常见”严义明说,除非有确凿的证据,否则难以判断其有问题。
从证券市场的案例看,内幕交易、利益输送也多针对已经公开发行的公司。一名证券业内人士认为,如果有人提前进入了上市公司圣莱达,这是内幕交易;但提前进入了拟借壳方祥云飞龙,顶多算PE套利,是较为常见的行为。目前圣莱达这一重组交易尚需证监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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