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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咪名誉权诉讼获胜讨回公道。 |
2013年9月29日,备受关注的张咪名誉权诉讼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判决认定,被告黄某以及北京市华筝古韵文化艺术中心通过网络、微博等途径散布有关张咪“诈骗外逃”、“被警方限制出境”等言论系凭空捏造,严重损害了张咪的社会声誉,构成对其名誉权的侵犯。被告将就其侵权行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事实上,早在今年3月份北京市警方已就黄某等人举报张咪涉嫌诈骗一事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并正式下发“京公朝刑不立字(2013)000047号”《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不予立案通知书》,明确表示张咪“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张咪无诈骗行为。此次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判决进一步向公众表明,两年来张咪背负的“诈骗犯”恶名纯系欲加之罪,子虚乌有。
经法院判决获得正名后,张咪表示:“这场官司风波是我人生的一个噩梦,它一度让我迷失自己,对人性无比失望。感谢法律,感谢所有相信我,支持我的朋友、歌迷。是他们的不离不弃,让我坚信公道自在人心,支撑着我度过了最艰难的岁月。”同时,张咪也表示要回归自己熟悉的音乐事业。
张咪冷静接受判决结果 将重返乐坛心中无怨恨
2013年6月24日,歌手张咪曾召开维权发布会上,由她的律师王军、王立岩出示了北京市警方对张咪涉嫌诈骗的举报“不予立案”的结论,并出示两年来齐某、黄某等人编造谎言,并侵犯张咪名誉权的有力证据。时隔三个月,案件终于有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法院于2013年9月29日上午当庭宣判,要求被告方黄某等人立即停止对原告张咪的侵权行为,删除侵权言论,不仅要在某网站连续刊登致歉声明三日,还要连带赔偿张咪经济损失。至此,一度沸沸扬扬的“张咪事件”以法庭宣告侵权者自食恶果,张咪重获清白而告终。
张咪本人在得知判决后态度十分平和,她表示:“这些年在歌坛一路走来,我始终坚强独立,自重自爱,做梦都没有想象到我会遭遇这样的冤屈。在拿到判决书的这一刻,我原本以为我会流泪,但是我惊讶地发现,这一刻我内心象大海般的平静。生命中所有的挫折,已经慢慢赋予了我一颗坚强的心,我想这也是人生必须经历的某些过程,它是一次历练,教会了我很多关于人性的哲理。”
提及两年来的坎坷心路,张咪表示两年来因为官司缠身,度日如年。不仅无法面对亲人、朋友的目光,更是要被迫暂时放下音乐梦想。当被问到是否对相关人心存怨恨,张咪却表示:“说实话,我曾经一度怨恨;可这一刻,我的内心不再有恨。因为人生最大的美德是宽恕,是学会原谅他人,我真诚地希望在这场事件中的每一个人,无论他曾犯过怎样的错误,我都希望他看到这一刻艳阳高照,生命是如此美好。”
张咪同时宣布自己将重回熟悉的音乐世界,投入到新作品的创作工作之中。她表示:“感谢音乐的陪伴,即使身处磨难,我还能用音乐化解生命所有的忧伤。”
事件回溯:
为投资制作《中国一夜》舞台剧项目,2010年9月,齐某与Edi Swoboda签署了投资合同;2011年1月,黄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市华筝古韵文化艺术中心与北京东方欧美图文设计制作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张咪当时仅担任该舞台剧主要演员。
双方合同签订后,齐某及华筝古韵违约在先,并在试图抽回投资款遭投资方拒绝后,齐某及华筝古韵法定代表人黄某即以张咪涉嫌诈骗为名向公安机关提出举报,造成该舞台剧项目声誉大大降低,以致被迫停滞,投资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就此,东方欧美公司也已于2011年11月30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合同纠纷诉讼。
2013年6月24日,备受关注的“张咪事件”公布了最新进展。歌手张咪召开维权发布会,称两年沉冤终于得到公安机关的昭雪清白。发布会上,张咪的律师王军、王立岩出示了官方北京市警方对举报张咪涉嫌诈骗一事“不予立案”的结论,并出示两年来齐某、黄某等人编造谎言,侵犯张咪名誉权的有力证据。
2013年9月29日,张咪名誉权诉讼案件宣判,法律以公正的姿态为张咪昭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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