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梦鸽走进海淀法院。 |
人民网北京9月26日电 (李楠楠)今天上午,北京市海淀法院对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为回应社会关切,海淀法院主管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的院领导范君,本案审判长秦硕,合议庭成员、人民陪审员张永慧就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审判情况接受媒体采访。
海淀法院谈“李某某案”:此案性质并非卖淫嫖娼 是强奸犯罪
针对网上对此案到底是强奸还是卖淫嫖娼有质疑,范君认为,强奸罪与卖淫嫖娼、组织、介绍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虽然都是男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但这两种行为的关键区别点在于,发生性关系有没有违背妇女的意志,即关键看女方是不是自愿的。强奸犯罪,是违背被害妇女意愿,并对妇女实施暴力、胁迫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卖淫嫖娼或组织、介绍卖淫则是卖淫妇女为了获取财物自愿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海淀法院谈“李某某案各被告人刑期”:从量刑上体现公平公正
对于各被告人的刑期,海淀法院主管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的院领导范君表示,实际上,刑罚裁量活动是一项复杂、严谨、细致的工作,需要结合全案情况依法综合考量。
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是量刑中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实际上,影响量刑的情节和因素有很多,主要包括犯罪的具体事实、性质、情节、手段、损害后果、到案情况、认罪悔罪表现、赔偿被害人损失情况、人身危险性大小、主观恶性程度等多种情节因素,在量刑时都需要全面综合考量,而不是只考虑某一方面。
海淀法院回应律师和有关人员泄露被害人隐私处理措施
此案法律规定明确,涉及未成年人和个人隐私,依法应不公开审理,但公众的关注度高。对于“法院是怎样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公众知情权?”的提问,范君表示,这也是我们在本案审理过程中特别注意把握的问题。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个人隐私和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对于司法机关而言,二者同样重要,也必须同时兼顾。
海淀法院回应“李某某等被告年龄问题”:认定依法有据
在回答网友“有人说李某某年龄造假,请问凭什么认定他是未成年人?”的提问时,秦硕表示,实际上,在刑事审判实践中,认定未成年与否,主要是根据户籍证明、出生证明文件、学籍卡、人口普查登记、无利害关系人的证言等有效的证据综合判断。
秦硕说,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对被告人实际年龄的审查认定是证据审查中一个重要的环节,都会非常认真、严谨对待,除庭审审查外,一般还会进行必要的庭外调查工作,例如到被告人出生地、出生医院、学校进行调查走访等,以保证定案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因此,本案判决对各被告人年龄情况的认定都是依法有据。
海淀法院:李某某案审判严格依法 没有“舆论审判”因素
有网友问到:有著名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大家对李家的案件是怀有“仇富、仇官、仇星”心理,有“舆论审判”的因素,法院有没有受舆论影响?范君回答:自我院于2013年7月9日依法受理该案后,每一个诉讼程序均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并没有“舆论审判”的因素。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