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9日)上午,李家法律顾问兰和律师现身网络,就“李天一案”与网友进行互动交流。他正面驳斥了外界对梦鸽申请公开审判的质疑,“市面上所谓申请违法的专家说法,是常识性误导。”他还认为公众对李家进行话语霸权,对李家的解读过于神秘化和妖魔化。
一驳“申请违法说”:有权提此申请
7月28日下午,兰和在微博发布消息,称梦鸽申请公开审理李天一案。他在微博中写道:“近日,梦鸽将向法庭提交申请,要求公开审理李天一案,让所有的事实、证据和办案过程一律公开化,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去除神秘感,消除公众对其家庭和司法的双重误会。一切让事实和证据开口说话。”此举一出,立刻引来外界质疑。
有专家向记者分析,涉案人未成年且是单方面申请,法院不会同意。更有律师认为,此举是李家在打舆论战。兰和今日公开驳斥这一观点,“现行法律没有对公开审理申请权进行禁止性规定,法无明文规定即可为。这是基本法理常识。因此,梦鸽有权利向法院提起此申请。市面上所谓申请违法的专家说法,是常识性误导。”
二驳“申请无效说”:“梦鸽”就是真名
同时有专家指出,“梦鸽”只是艺名,如与身份证、户口簿或军官证上姓名不一致,那么以这个名字签署的申请无效。针对此事,兰和今日也作出回应,“梦鸽在该申请书上的签名与身份证上名字一致,请勿过度揣测和解读。不透明是强权,要求公开又成了打悲情牌,这是话语霸权。”
因为此申请的可能性较低,外界纷纷猜测梦鸽此举的原因和意义。兰和回应到:“其意义在于,让谣言止步,让真相前行。”
三讽媒体“未审先判”:这是极其不正常的
在交流中,兰和还认为李某遭受了未审先判的媒体审查,这种现象极不正常。“在处理舆论与司法关系上,本案非常典型。李某被拘留2天,媒体就未审先判地开始以轮奸案进行狂轰乱炸,并对其姓名和其家人进行掘地三尺地窥私,这是极其不正常的现象。如果还在侦查阶段就可定罪的话,检察院和法院都可就地取缔了。”
同时他指出,针对“隐私保护”问题,从一开始对未成年人进行舆论审判就不符合隐私保护的要求,“一起所谓的5人轮奸案最终演化成李一人的轮奸案,对该案件的披露和报道太过娱乐化。对一个未成年人进行未审先判的舆论绞杀,根本不符合隐私保护的要求。”
兰和在交流中,多次提到公众对李家和司法的误解太深,他说其中并不存在暗箱操作,“任何一边倒的舆论其实都是很可怕很危险的。李家没有对媒体说话,很大程度是基于对司法和事实的尊重,而不是外界传言的暗箱操作。揣测源于神秘,神秘源于封闭,其实一切公开了,反倒简单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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