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驰与于文凤(资料图) |
搜狐娱乐讯 据香港媒体报道,艺人周星驰被前女友于文凤兴讼追讨7,000万港元投资佣金案,周星驰早前申请将于的申索剔除,获高院批准,但法官亦准许于文凤修订申索书后重新提交,同时下令这次申请要由于支付周的讼费。于文凤不服判令,以书面要求改为各付自己讼费,法官今日颁下书面判决,拒绝于文凤的要求。
于文凤的代表律师在判令后呈交书面陈词,指周星驰一方早知于欲修改申索内容,原拟终止剔除申请,只是在庭上听取法官意见后,才决定继续剔除申请,因此其讼费不应由于负责。法官指,周成功剔除于的申索,惯例应可获讼费,而于提出的论点,不足以让法庭偏离惯例,故维持原判。
事件回顾
于文凤与周星驰两人拍拖13年,直至前年3月分手,拍拖期间她为周星驰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双方以公司名义定下协议,周星驰亦承诺每项投资会向于缴付2万(约合16367人民币)至5.9万港元(约合4.8万人民币)不等的顾问费,如投资获利于亦可获分利润的一成作为佣金。
于文凤指出,周星驰其后投资发展山顶普乐道的独立屋天比高,她认为可获得8,000万港元(约合6500万人民币)佣金,周星驰今年3月虽已支付1,000万港元(约合810万人民币),但至今无交尾数,故入禀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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