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兰户籍地查无此人。 |
南都讯 据《北京晚报》报道 俏江南创始人之一马先生将俏江南董事长张兰诉至北京朝阳法院,要求张兰按照离职补偿协议约定,协助他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记者昨日上午从朝阳法院获悉,立案后,法院始终联系不上被告张兰女士,邮寄给她的起诉书和传票也被退回。经法官向张兰户籍地派出所核实,张兰已于9月17日注销户口。今法院借助媒体“喊话”,希望张兰尽快与朝阳法院取得联系。
今年9月马先生一纸诉状将张兰告上法院。马先生向法院起诉称,他是俏江南的创始人之一,因身体原因离职。2004年12月,他与张兰及俏江南签订了两份《离职补偿协议》。《离职补偿协议(一)》已经法院确认并在履行中。《离职补偿协议(二)》中约定:为确保马先生的经济利益得以实现,在俏江南按《离职补偿协议(一)》约定的条件补偿马先生的同时,张兰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大股东,自愿承诺以个人名义另外再给予马先生适当补偿。
在多项补偿中约定张兰将其名下位于朝阳区蓝筹名座房屋一套转让给马先生,房屋贷款由张兰负担。据马先生称,协议签订后,他一直居住在张兰名下蓝筹名座的房屋中,该房贷款张兰也已还完,但至今不与他办理过户手续,因此马先生诉至法院,希望张兰协助他完成房产过户。
据马先生称,9月该案在朝阳法院立案后,张兰曾主动联系过他欲庭外和解,但此后马先生便无法联系到张兰。记者从朝阳法院也了解到,法院分别向张兰户籍地和俏江南公司住所地邮寄的起诉书和开庭传票也均被退回。
法官进一步向张兰户籍地派出所核实后得知,张兰已于今年9月17日注销了户口,现身份情况不明。据记者了解,通常只有两种情形会注销户口,一种是人已死亡,另一种是变更国籍。法院表示,希望张兰能尽快与朝阳法院取得联系。
另据新京报报道:汪小菲:母亲因病住院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死亡、被征兵服现役、出国出境定居、被逮捕等情形下才会注销户口。
对此,昨日下午,俏江南北京总部市场公关部负责媒体接待的人员表示,此前张兰并没有透露过此案的内情,公司也无法对张兰注销户口一说作出解释。
昨晚近8时,张兰之子、俏江南集团总裁汪小菲在微博中称:“作为公司的管理者之一,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去协调,解决员工的诉求。马先生2000年加盟俏江南2003年离职,负责工程开发。近期因一处老办公室的归属提出异议,我们也在积极地商讨,等待法院的协调。我母亲近期因膝盖严重发炎,在国内医院卧床接受治疗!谢谢大家关心。”
「法条」
《民事诉讼法》: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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