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8届北京国际体育电影周米兰国际体育电影电视节作品评选”活动,旨在为我国乃至全球的体育影视作品提供一个创作和展映的平台,所有获选的优秀作品将送选“第30届米兰国际体育电影电视节”总决赛。
(二)本活动向所有以体育为主题的电视、电影、新媒体作品开放,所有于2008年-2011年间拍摄的有关体育的电影、电视节目、短片、广告等,可在以下六个单元中参加评选:
1、奥林匹克运动会 奥林匹克精神
有关奥运会的比赛项目、冠军、参与者、文化、历史、价值观、奥运会之前的训练和奥运期间的赛事纪录、调查、报道
奥运价值
奥运会和年轻人
2、体育与社会
社会领域中体育所体现的价值,体育作为一门学问,本身具有的教育意义和教育功能
体育与团结:体育社会价值的体现(伦理、坚韧、克服缺陷、公平竞争、促进和平)
全民体育、教育、技术/教学
体育与社会的互动:体育对社会的影响
3、纪录片(制作时间1900年-2011年)
有关体育的电视纪录片、电影纪录片和调查,讲述体育冠军、团体、比赛的故事
个人运动
团体运动
伟大的冠军(个人/团体)
报道
4、故事片
以体育为主题,描写体育事件、比赛和体育人物的虚构/剧情长片(包括电视电影、卡通作品、电脑动画也可参加此单元,但片长必须符合电影长片的要求),以有创造力的、幻想的方式讲述体育故事。本单元参赛作品,需提供主创人员信息。
5、体育广告
以体育比赛或体育人物为主题的,极具创意的广告片
社会/机构广告(公共服务、非盈利、公司活动和社会活动)
商业广告(赛事、产品或服务)
6、电视短片和新媒体
卫星、有线、当地电视,互联网,商业广播系统中的体育节目、脱口秀、娱乐节目。如果是系列片,只有一集节目可以参赛,中间不间断且不插播广告。片长在15-60分钟。新媒体:以体育为主题的,基于网络互动和电子技术,并用于互联网宣传的视频作品;或采用新的拍摄、制作技术,对体育题材影视的摄制具有突破的作品。
(三)对于每个竞赛单元,评委会评出1-2部优秀作品
组委会从参选作品中选出符合参选规则的作品。对于每个单元的入选作品,评委经打分和集体讨论商议后,达成一致推选意见,根据参选该单元的作品数量和质量,每单元选出1-2部优秀作品。所有获选作品应遵循以下原则:
1、主题内容:主题鲜明、立意新颖、契合现实;弘扬积极的体育价值观;
2、艺术表现:作品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声音、画面等各方面表现到位;
3、制作水平:提交作品的质量过关,符合参选单元的技术要求;拍摄和制作的水平较高;
4、创新与突破:主题或表现手法具有创新性,在技术或艺术上有突破;为体育影视未来发展方向作出有益探索;
(四)所有的评选活动,应本着公平、公正、客观和尽责的原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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