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方宏进除发表以道歉为主的个人声明外,又通过其代理律师发布了第二份声明阐述事件的基本事实和来龙去脉,认定该案件属于普通民事经济纠纷。而业界其他律师称需要看当时签订合同的背景情况才能定性……[我来说两句] 方宏进“诈骗门”[起因]主持人方宏进因拖欠120万被抓 老同事证实:确实有经济纠纷 [回应]东方卫视:早已离职 个人行为与台里无关 白岩松评价 [声明]方宏进发道歉声明 盼“诈骗门”依法解决 |
搜狐娱乐讯 昨日,深陷“诈骗门”的前央视名嘴方宏进,除发表以道歉为主的个人声明外,又通过其代理律师发布了第二份声明——阐述事件的基本事实和来龙去脉,认定该案件属于普通民事经济纠纷,并指责河北隆尧警方以涉嫌诈骗罪对方宏进及其公司副总进行逮捕,“严重违反了公安部的规定”。不过,业界其他律师对此持保留看法,表示确认是诈骗还是经济纠纷,都需要看当时签订合同的背景情况才能定性。
方宏进说:对不起,但是我没诈骗
从昨天方宏进对外发布的个人声明来看,对亲友和合作伙伴道歉的意愿较足:“此次事件给我的亲友和各方合作伙伴带来了巨大的困扰,对此我表示深深的歉意。”同时,他使用了“创业”这样的词语,从侧面否认了“诈骗”的传言:“我在创业过程中得到若干朋友在各方面的鼎力支持,他们至今仍然对我信任有加,对此我表示由衷的感谢,并一定会以实际行动不辜负他们的理解、支持和期待。”对于目前纠结的现状,方宏进希望能“尽快依法解决”。
知情人士透露,方宏进于14日离开隆尧县看守所后就回到了北京:“没有限制在河北范围内。他很好,一切正常。”目前的状况是:“主要经商,开办公司,搞一些项目。”
代理律师说:属经济纠纷 说诈骗欠妥
方宏进代理律师莫少平的授权声明,更加清楚地介绍了案件的基本事实。
2006年3月29日,方宏进的澳卫时代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与华龙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在该剧中为“今麦郎”等品牌植入广告,并承诺该剧将在央视等电视台播出。为此厂方先期付款100万。但后来由于档期以及片审等原因,未能如期播出,才造成了双方的纠纷。
6月17日,河北省隆尧县公安局就已经以“合同诈骗”为由,将澳卫公司副总经理温东明刑事拘留,并要求澳卫公司返还华龙公司100万元的广告款和20万元利息,澳卫公司在缴支付了120万元人民币,并交纳了10万元保证金后,隆尧县公安局为温东明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10月4日,方宏进从深圳出发去香港,此时河北隆尧县公安局之前已经以网上追逃形式在对其进行追捕。之后深圳警方将方作为网上追逃“犯罪嫌疑人”扣留,并在10月12日移交至河北隆尧县公安局看守所。10月14日凌晨,对方宏进取保候审。
据此,莫少平认为,此事只是一桩民事经济纠纷,但当地公安机关将其以涉嫌诈骗罪逮捕是不合理的,这种做法严重违反了公安部的规定——“为什么一个普通的经济纠纷会变成所谓的诈骗?不言而喻。”
合作企业说:安信未觉方有诈骗意图
此前被媒体多次提及的安信地板公司,董事长卢伟光日前率先站出为方宏进“辟谣”,称“他不是诈骗只是太笨。”昨日方宏进及其律师发布声明后,该公司公关经理陈顺枝表示:“昨日已得知了他的道歉声明及其律师的意见。公司方面很高兴方宏进能够出面澄清,希望他圆满解决这一问题。安信地板与方宏进之间的问题早已得到解决,目前只希望方宏进与其他相关公司的问题同样能顺利解决。”她认为:“方宏进已将收取的50万元预付款连本带息全部还给了安信地板。公司认为,很明显,方宏进并没有诈骗的意图。希望事件不要影响方宏进个人的未来以及企业的发展。”
不过,该事件的另一方——华龙集团(即“今麦郎”),昨日并未就方宏进及其律师的声明作出任何反映。
业界律师说:是否诈骗要看合同背景
与方宏进的代理律师莫少平的意见不同,业界不少专家和律师都对该案件是经济纠纷、还是经济诈骗,存有保留意见。多数人的看法是,需要看当时合同的拟定背景,如果明知无法践行承诺仍签订相关合约,恐怕难逃“诈骗”的罪名。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许兰亭:在合同签订时,方宏进的名人头衔是否作为了另一种“无形资产”,在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前提下,成为了他与乙方谈判的筹码,这仍值得商榷。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邱宝昌:如果明知合同无法履行却故意捏造事实、虚构事实,以骗取签订,这就属于合同诈骗;如果合同本来可以履行,但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履行,这属于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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