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侯耀华 |
原告侯瓒 |
本报讯 “侯耀文遗产案”原定7月30日在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开庭。但昨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负责此案的张姓工作人员表示,原定的开庭时间取消了。
张姓负责人称:“原来定的是30日,但取消了,最后的开庭时间还没定下来。”当记者询问推迟开庭的原因时,他表示还不清楚。
记者随后多次拨打原告侯瓒的手机,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之后记者拨打被告人侯耀华手机时,其手机处于关机状态。
郭德纲一直声称要出庭作证,力挺“妹妹”侯瓒。昨日记者致电郭德纲的经纪人王海时,王海很吃惊地说:“是吗?推迟了?我们还不知道呢!”
昨日,辽宁盛京律师事务所所长宫振华说:“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民事案件中,如果当日应该出庭的原告、被告或者重要证人因故不能出席,造成案件不能正常审理的话,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有权决定更改开庭时间。如果原告或者被告因故不能出席,应当及时向对方说明原因。 ”
那么,如果存在原告或者被告一直借故不出席的情况,法院会作出什么样的反应呢?宫振华表示:“如果法院通过正常法律程序传唤两次,当事人均不出席,且没有正常理由的情况下,法院将会视其放弃了质证的权力。”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法院在审判时也会倾向于出席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进行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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