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电影评论学会大奖简介 |
香港电影评论学会大奖创办于1995年,由香港电影评论学会举办。香港电影评论学会是首个由香港影评人成立的同类组识,每年均透过讨论配合投票的形式,选出最佳电影、最佳导演、最佳编剧、最佳男演员、最佳女演员及推荐电影等奖项。学会大奖强调以专业角度评审,附以理性讨论,每年的讨论过程均会记录在案,并于日后辑录,刊登于每年出版的《香港电影回顾》一书内。 | |
各奖项候选标准及投票程序 |
(一)候选标准
凡于该年内在香港公映的香港电影,都自动成为候选影片。此处所指的“香港电影”须符合下列其中两项条件:
1.
导演是在香港住满七年并持有香港身份证的香港居民;
2.
出品公司是在香港合法注册的公司;
3.
影片幕前及幕后工作人员最少有三分一为香港居民。
(二)避席规例及投票权
1.
凡在候选名单(包括角逐最佳电影、导演、编剧、男女演员奖项)内的电影中担任导演、执行导演、监制、出品、策划、编剧、非客串演员,及名列片头或片尾工作人员名单内之会员,都不可投票,但可出席及参与讨论;除非有关项目中途被筛出候选名单之外,才可投票。
2.
身为“推荐电影”候选名单内任何一部影片的导演、监制、策划、出品人、编剧或非客串演员的会员,都不能就推荐电影投票,但可出席及参与讨论。
3.
各奖项不设任何授权票,所有会员必须亲身投票。
(三)投票程序
五项大奖(最佳电影、导演、编剧、男演员、女演员)得主及推荐电影名单,须经三轮投票产生,过程如下:
1. 第一轮
经讨论后每位与会会员递交一张个人提名名单,最多可为每项大奖提名十个。凡得五票或以上的候选者,即获提名资格。
2. 第二轮
逐项讨论第一轮投票得出的提名名单(候选者少于五名的奖项,则可略去这一轮讨论,让提名名单直接成为入围名单)。讨论次序为:编剧、导演、电影、推荐电影、男演员、女演员。每人每项最多可投五票,票数最高的前五名即可入围。
其中“推荐电影”的入围者,在“最佳电影”提名名单中选出,只需一人推荐、一人和议。
3.
第三轮
就入围名单讨论及投票,次序同第二轮,每人每项只可投一票。倘若没有入围者获半数票以上,即淘汰得票最低者再投,直至有得票过半数为止。若最后两名对手票数相同,则再投一次表决;如仍然未分胜负,该奖项便有两个得主。一个奖项得主诞生后,才开始下一项的讨论。
其中“推荐电影”的入围者,须有出席人数三分一或以上票数支持,并且支持者多於不支持者,才可成为推荐电影。若支持票数与不支持票数相同,则再投一次。若票数仍然相同,便不能成为推荐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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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长江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