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七:屠龙刀—官司
代表人物:范冰冰
古代社会法制不健全,解决问题的终结方法就是血拼,砍倒对方为赢,难怪江湖人士都要抢屠龙刀。现代社会,法律是解决一切纠纷的武器,在法庭上双方以证据互搏,法官判谁胜,另一方就得服输,所以解决问题要靠法庭。
官司是以上一切炒作的升级版。娱乐圈中明星打官司也是家常便饭,2004年,范冰冰被某媒体写成“涉黄成‘星’”因此要和对方打官司,2008年,一家整容公司用“范冰冰”的名字打广告被范冰冰告上法庭,今年年初,范冰冰因“代言减肥产品拖欠中间费30万元”被告上法庭,官司刚刚和解没多久,前几天范冰冰又因没参加重庆一家酒店开业的商演活动面临被告上法庭的局面……加上公开体检以证明自己没有整容,虽然没有上法庭,但是性质也差不多。范冰冰涉及的官司数量几乎和她的曝光率一样多,难怪范冰冰被叫做话题女王,还真是虱子多了不怕咬,官司多了尽管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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