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年轻模特签约模特经纪公司后,因认为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间没有尽到合同约定的推广义务,而将模特经纪公司告上法院,分别要求解除合同,模特经纪公司退还已缴纳的1200元服务费。今天上午,其中3起案件在朝阳法院开庭。
上午,刘鸿博、孟子豪、陈磊3名原告没有委托代理人,亲自出庭应诉。据三人称,另外两名原告一人准备撤诉,但尚未缴纳撤诉材料,另外一人因今天考试不能到庭。
据刘鸿博等人称,他们曾分别与被告北京猫空模特经纪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合同约定,授权猫空公司作为其形象推广公司,在广告界及其他演艺机构进行代理承接广告拍摄等业务。全权策划所有有关原告的演艺及娱乐事业,包括:电影、电视、网页、舞台、唱片、肖像、主持、广告、品牌代言人及出版品等。合同签订后,他们依约向猫空公司支付了委托代理服务费1200元,包含业务、人际推广、网络维护、岗前培训以及每次活动中的服装、造型、化妆等,但猫空公司从未履行合同中应尽的义务。因此他们起诉要求解除合同,猫空公司退还1200元服务费。
但猫空公司认为,他们不存在违约行为。在合同履行期间,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对刘鸿博等人履行了网络宣传推广、岗前培训等义务,而且公司一直在为下面的模特争取演出机会,其中孟子豪就曾参加过商业演出,刘鸿博也曾被推荐参加模特选拔活动,而陈磊在合同履行期间就转成了公司的正式员工。因此猫空公司不同意退还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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