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日开始,上海将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试行网上立案审查制度,这标志着上海三级法院立案审查工作已发展到网络环境下的诉讼事务处理。据悉,法院在收录当事人申请立案的信息和诉讼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予以审查和回复。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志先表示,目前在全市试行的网上立案审查的范围,是案件事实比较清楚、法律关系较为明确、证据材料详实的一审普通民事、民商事及知识产权案件。对于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疑难复杂、新类型等民商事案件,目前暂不适用网上立案审查。
在进行网上立案程序上,当事人申请立案审查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法院网或相关法院各自的互联网站,进入“网上立案审查”栏目,并输入起诉状及上传有关的证据材料供立案审查。各相关法院在收录当事人申请立案的信息和诉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给予回复。
沈志先认为,网上立案审查使立案工作从立案大厅扩展到立案大厅之外,而且不分节假日和双休日,实现了24小时在线,此举能确保当事人在任何时间、地点都可以方便快捷地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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