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多位婴幼儿因为服用“三鹿”奶粉患上肾结石,早前曾为“三鹿”奶粉代言的邓婕,以及为相关奶制品做过代言的倪萍等人,理所当然地遭到了网民的声讨。
据报道,邓婕是在2003年为“三鹿”奶粉代言的,邓婕在当时的广告代言中说:专业生产,品质保证,名牌产品,让人放心,还实惠。
网民在一种极其气愤的状态下说出这样的话是可以理解的。听了这番话,张国立马上站出来为妻子邓婕辩护,这种心情同样是可以体谅的。但是,毕竟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应该给公众一个合理的解释。张国立说:这个奶粉每年都会找新的代言人,5年前,邓婕接下了这个代言任务时,奶粉的品质是没有问题的。
我相信张国立的话,作为一个明星,尤其是大牌明星主观上是不会为伪劣商品作代言的。但是受骗上当的例子也不少,葛优为亿霖集团公司收购林地代言,他说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拍广告的,两年多的时间内,受骗人数达成万余人。受骗者说,正是因为看了葛优的代言广告,他们才毫不迟疑地将钱交给了亿霖集团。事情揭露后,葛优退出了50万的代言费。
黄健翔近日为奶粉代言人喊冤说:“明星不可能代替有关部门。”言下之意,明星代言虚假伪劣产品是不负责任的,此说差矣。既然不能代表又凭什么代言?“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也为明星代言敲响了警钟。邓婕既然为“三鹿”奶粉做过代言广告,窃以为,张国立和邓婕首先要做的是反思而不是解释。明星代言首先想到应该承担的一份社会责任,诚信为本,这不仅是经商之道,也是为人之道。
要制止明星代言的虚假现象,在呼唤代言立法的同时,更希望明星代言要牢固树立消费者意识,这里不需要明星的表演,而是对用户的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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