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获悉,经“音集协”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协商,卡拉OK版权使用费统一由“音集协”收取,然后在两个协会之间进行分配。
据了解,目前全国有关音乐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仅有“音集协”和“音著协”,其中“音著协”代表的是词、曲作者的利益,“音集协”代表的是录音、录像、音乐电视制作者的利益。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向同一使用者收取使用费,可由其中一个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统一收取。
同时,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是“音集协”负责卡拉OK收费的执行机构,在“音集协”的领导下开展卡拉OK的收费工作,负责卡拉OK曲库制作发行、维权、宣传、许可、稽核、交费咨询和洽谈等相关具体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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