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上午8时30分,上海上腾娱乐有限公司状告2004年“我形我秀”冠军张杰委托合同纠纷案在上海静安法院宣判。最后,法院判决张杰构成违约,需赔偿上腾娱乐有限公司损失50万元。
5月8日,新民网曾报道了双方的庭审。
6月6日,宣判当日,张杰与其委托代理律师均未到庭,没有了庭审时的“火药味”。
最终,法院判决上腾娱乐有限公司与张杰于2004年9月1日签订《推广艺人演艺协议书》合法有效;张杰需于6月16日之前赔偿上腾娱乐有限公司损失50万元。
宣判结束后,上腾娱乐的代理律师向新民网记者表示,虽然法院宣判张杰赔偿的50万元与之前上腾要求赔偿的102.6万元相差甚远,但这并不重要。“我们不能从数额上看,我们希望对合同本身做一个公正的判断。希望通过诉讼让张杰履约,我们也希望张杰能够回来与我们沟通,我们给他机会协商。”
5月1日张杰在北京举行了自己出道以来的首场个人音乐会,尽管当天有周杰伦的演唱会在北京同时举行,但张杰个唱的人气却未受到丝毫影响...
08-06-04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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