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壹周刊》及《东方新地》辑录大量疑是女星裸照刊书,被淫亵审裁处评为第一类“既非淫亵亦非不雅”物品,旋即惹起各界回响,早前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申请作全面复核。聆讯10日展开,香港影视处代表律师申请将两刊物评为不雅级别。
《壹周刊》没有派出律师或代表出席。影视处代表律师申请将两刊物评为不雅级别,指刊登的淫照虽有打格,但已足够引起读者的色欲遐想与偷窥欲,不符合一般的社会道德标准。
涉案杂志为第936期《壹周刊》刊登的特辑“陈冠希淫照风暴全记录”及第531期《东方新地》刊于封面及部分内页的“奇拿毁娱圈 1300淫照爆发揭破2006年六角欲恋”,该杂志先后于本年2月12日及24日出版。
据影视处的复核申请,《壹周刊》大量刊登高达94张次淫照,并设计成连环图展示,身穿性感衣着或裸露的女性,摆出各种姿态,配合露骨的字句及绘声绘影的描述,普遍社会上的道德礼教难以接受。报道将焦点放在多名性伴侣的描述,色情效果显著。《壹周刊》身为一本娱乐杂志,容许18岁以下人士阅读,却过分渲染色情报道,产生腐化及令人憎厌感觉。
10日高级政府律师林颖茜代表影视处另指,《东方新地》所刊登的淫照纵使以打格形式刊登照片,也会使读者领略相中人正在进行“闺房私事”,某些淫照甚至没有全面遮掩敏感部位。
主审裁判官回应,女性的泳衣照与涉案淫照,所被遮掩的敏感部分也相差无几,何况无论色情照片被遮掩多少,审裁处以往的裁定都遭外界抨击,评审难度甚高。
10日只有《东方新地》派出代表应讯,呈递社长曹雪聪的回应,指道德礼教标准随时而变,而该报道是“立场中性”。案件将押后于下月2日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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