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艺人蓝心湄近日在参加活动时再度宣布,她将于下月赴日本,借精生子。春节期间,她已曾到日本精子银行做人工受孕,却因为体检不合格被拒。她称目前正在努力调养身体,争取此番一举中的。
昔有唐三藏西游“取经”,今有蓝心湄东游“取精”,茫茫往古,续续来今,有此东西映照,亦属盛事一桩。
蓝心湄首次对外界发布借精生子的消息时,便引得舆论大哗。所哗者,并非借精一事,而是她借的是日本人。这很让人口诛笔伐了一阵。事实上,这种讨伐没有道理,她愿意到哪国去借精,这是她的自由,在21世纪,不应该还有人种优劣论。讨伐者之所以讨伐,也许还是出于“欲代劳而不能”的潜意识。
蓝心湄说:“年轻朋友们可以生赶快生,免得年纪大了,像我们差不多40岁的,要生就歹生。”这是蓝心湄借精生子的积极意义,以自己借精之不易,让有心生育者抓紧时间优生优育。借精生子不是问题,借日本人的精子也不是问题,问题在于,如此私隐的一件事,为什么要一再拿到大庭广众之下广而告之呢?也不为将来的孩子想想,虽说时代进步观念开放,但非要让全世界都知道孩子是借精借出来的么?
深度不够的演说家,常常靠长度来弥补;底气不足的艺人,则往往靠噱头来弥补。就像前两天那个歌手,戴顶雷锋帽却偏要露个肚脐眼———难道她不知道这样的打扮很不合时宜么?但是,非如此,怎么上报纸,怎么成焦点呢?至于蓝心湄,要真是母爱蓬勃如春江潮水,那该借就借、想生就生吧。但她一而再再而三的“借精宣言”,使当母亲这么崇高的事因了她的“演”而急剧变形,不仅崇高感荡然无存,反而像一场闹剧。如果真有一个生命,这样被孕育出来,如果这个生命,有选择的权利,他一定会高声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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