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火不代表音乐精
歌火了,人火了,刀郎名字更火了。《2002年的第一场雪》的走红,让“刀郎”这两个字突然间变得“价值不菲”。不过刀郎可能没想到,他火了,官司也找上门来。2004年6月,有歌手潘晓峰以“西域刀郎”的名字发行专辑,罗林随之与他对簿公堂,结果法院判定对罗林“刀郎”艺名的使用和演唱者身份的假冒,飞乐影视制品公司与潘晓峰就此赔偿刀郎及其专辑总经销商大圣文化传播公司共74万元,其中刀郎本人获赔3万元。而这笔钱对那是红遍全国的刀郎来说不过是场毛毛雨。
对于刀郎当年的一炮走红,我随后特意采访了新疆音乐人何力,这个维吾尔族的歌手兼诗人是这么评价刀郎的:“刀郎的火是新疆音乐界一件很尴尬的事情。他是站在新疆音乐的肩膀上火的。不能简单地把刀郎的音乐理解为新疆音乐的全部。新疆音乐和内地音乐有很大的不同,很好听。这种好听是王洛宾、施光南等老艺术家与新疆人民共同创作出来的。新疆音乐的概念太大了,而刀郎音乐已经成了新疆音乐,这是很可笑的事情。他成功了,他是一个商业上成功的一个现象。刀郎是哪里人都不重要,但他做的音乐代表不了新疆。刀郎在新疆,很多人是不屑一顾的。不是说市场好了,他的音乐就好了,市场和音乐是两回事。他是一个现象,跟音乐关系不大。好的音乐来自思念,思念故乡,思念母亲或者情人,才产生了音乐。刀郎的歌,我真的说不出什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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