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检署侦办金马奖公款挪用案,查出前金马奖执委会秘书长王清华、前会计陈婕晏,分别涉嫌侵占执委会款项上百万元,昨天依伪造文书、图利等罪嫌将两人起诉。
起诉书表示,92年10月间,电影事业发展基金会办理第40届金马奖影展活动,由当时基金会董事长王应祥委托江霞,代表基金会向中华电信董事长贺陈旦洽谈捐款赞助150万元事宜。
检方调查,王清华并无对外代表基金会或执委会的权限,未获王应祥授权,勾结宝马广告公司负责人常仲达 (目前已不在台湾),伪造“台北市金马影展执行委员会授权书”,同意中华电信的捐助款项,可由宝马公司抽取3成佣金,造成基金会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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