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布斯网站
我们的第7届“最赚钱的已故名人”年度排行榜中的13位大腕在过去12个月里共收入了2.32亿美元。其中许多是众所周知的传奇人物(如埃尔维斯-普雷斯利(人称“猫王”)(Elvis Presley)、玛丽莲-梦露 (Marilyn Monroe) 和安迪-沃霍尔 (Andy Warhol)),他们在全球仍有着巨大的影响力,这使得他们成为了商人眼中理想的“代言人”。
的确,今年排行榜中的所有成员都是极具盈利性且不断壮大的商业销售巨头的关键所在。阿尔伯特-爱因斯坦 (Albert Einstein) 的名字被用于宣传《小小爱因斯坦》(Baby Einstein) DVD。苏斯博士(西奥多-盖泽尔)(Theodor "Dr. Seuss" Geisel) 的书籍是全球各个儿童图书馆的必备收藏。每年数百场《你是个好人,查理-布朗》(You're a Good Man, Charlie Brown) 的演出以及至今仍每天同时发表于全球数千家报纸的漫画作品为《花生》(Peanuts) 系列漫画作者查尔斯-舒尔茨 (Charles Schulz) 带来了大量的收入。
但是即便是在已故名人中,也只有一个能够称王。重登榜单榜首的是“猫王”,他过去一年里创造了4900万美元的收入。接管“猫王”企业(其女儿丽莎-玛丽-普雷斯利 (Lisa Marie Presley) 留有15%的股份)大部分资产的公开上市公司 CKX Entertainment 今年夏天宣布大范围翻修优雅园 (Graceland),纪念猫王逝世30周年。其中新添了一个全新的酒店会议中心、一个先进的多媒体博物馆以及一个华丽的新游客中心。
这些计划已经开始取得回报。今年优雅园的收入增长了15%,增至3500万美元。这并不包括“猫王”的音乐、DVD 和授权协议(如与太阳马戏团 (Cirque du Soleil) 就在拉斯维加斯上演一出以“猫王”为主题的舞台剧而达成的协议)产生的版税。
与此同时,2006年最出风头的明星今年甚至未能入榜。去年,涅磐 (Nirvana) 乐队前主唱科特-柯本 (Kurt Cobain) 在其遗孀考特尼-洛芙 (Courtney Love) 以传闻的5000万美元价格出售了其部分歌曲集之后,登上了排行榜榜首。但是,尽管此项交易为其此后的收入打下了基础,但柯本2007年的收入并不足以让他继续位列榜单之上。
约翰-列侬 (John Lennon) 从去年的第四位跃居今年的第二位,其创造的收入估计为4400万美元。2月份,披头士乐队 (Beatles) 与苹果公司 (Apple Inc.) 之间起源于后者决定进军音乐业的长达15年的纠纷最终宣布和解(披头士乐队的商业利益由一家名为 Apple Corps. 的公司管理)。两个月后,该乐队与其唱片公司百代 (EMI) 在所谓未支付版税上的另一场长期纠纷也达成了和解。这些和解的费用超过1亿美元,这也提高了披头士乐队另一位已故成员乔治-哈里森 (George Harrison) 的收入。乔治-哈里森位居今年榜单的第四位,据估计,其收入为2200万美元。
现在苹果和披头士乐队已经解决了彼此间的纠纷,股市分析师急切盼望苹果首席执行官史蒂夫-乔布斯 (Steve Jobs) 宣布备受关注的披头士乐队档案可从苹果的 iTunes 音乐商店下载。由于传闻该消息即将宣布,8月底苹果公司股价上涨了近6%(而此消息迄今仍未公布)。ITunes 已经在出售披头士成员的独唱作品。
我们的已故名人排行榜中的名人的收入为2006年10月至2007年10月之间的收入。这就不包括最近辞世的超级巨星,如9月份去世的 Luciano Pavoratti。他在我们指定的时间段内的收入大部分为其生前所赚。
已故名人排行榜中的新添成员包括“冷酷之王”史蒂夫-麦奎因 (Steve McQueen)(600万美元)和“灵魂乐教父”詹姆斯-布朗 (James Brown)(500万美元)。说唱歌手图帕克-沙库 (Tupac Shakur) 在5月份以500多万美元的价格出售了歌曲集所有权之后以900万美元重新入榜——他于2002年首次入榜,随后出现下滑。图帕克于1996年遭遇驾车枪杀(此案尚未尘埃落定),10多年后的今天,他仍然是一个热门的“商业财产”。据说,图帕克的传记影片、视频游戏和百老汇演出正在进行制作和筹备。
估计名人的收入实属不易。但是对于已故名人而言,这简直让人望而却步。试图估算最近离世的著名制片人阿伦-斯佩林 (Aaron Spelling) 的收入亦是如此,其遗留产业仍在对全球各地的《Love Boat》或《Melrose Place》重播征收版税。
版税一直是最赚钱的已故名人的主要收入来源,而谁来征收这项费用现在成了娱乐界极具争议的问题。
著名表演宗师李-斯特拉斯伯格 (Lee Strasberg) 的遗孀安娜-斯特拉斯伯格 (Anna Strasberg) 从其已故的丈夫那里继承了玛丽莲-梦露的大部分遗产。两年前,她起诉梦露摄影师继承人运营的两家摄影机构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使用梦露的照片(其中,Sam Shaw 拍摄了梦露在《七年之痒》(The Seven Year Itch) 中站在地铁口的标志性照片)。斯特拉斯伯格称这些照片是梦露知识产权的一部分,因而只有她的继承人才能够从中受益。
但是5月份,加州和纽约州法院驳回了她的起诉,称死后形象权的概念在1984年通过立法之前并不存在,因此梦露不能在其去世时将肖像权遗赠给其继承人。名为《The Dead Celebrities Act》的法律赋予了死后权利70年的时限。那些决定使得其他公司能够在未经梦露遗留产业允许的情况下使用梦露的照片。
这使得1984年前去世的名人极有可能成为未经其继承人许可的授权协议的对象。10月初,加州通过了一项法案,有力地推翻了最近法院的裁决,将1984年前去世的名人的死后形象权授予了他们的继承人。该法案将对备受争议的梦露图片造成怎样的影响尚不得而知。
首十位排名
5. 阿尔伯特-爱因斯坦 (Albert Einstein)
7. 苏斯博士(西奥多-盖泽尔)(Dr. Seuss <Theodor Geis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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