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人说“光会挣钱不行,还得会花钱”,可是好莱坞的青春偶像林赛-洛翰实在也太会花钱了,整日挥霍无度,最近已经濒临破产,寄住在朋友家中……[我来说两句] |
林赛-洛翰 |
21岁的林赛-洛翰少年成名,演歌双栖,虽然会赚钱,但夜夜笙歌、花钱如流水,她在某高级饭店的一顿饭的账单就曾高达100万美元,目前,已经到了千金散尽的阶段。两个月的勒戒后,林赛回到洛杉矶,但因付不起房贷,只得将房子卖掉,寄人篱下,借住在大富豪、也是电影执行制片汤姆-高尔斯(Tom Gores)的豪宅。
据悉,林赛已濒临破产,她回到洛杉矶的唯一理由就是想快一点再赚钱,尽管她对自己一个晚上花几千美元办派对、或是大把的吸食毒品还是觉得没什么。
过去一年来,林赛光是在好莱坞一家高级饭店一夜要价1200美元的住宿费就花了45万美元,此外她还往往附带要求配备24小时待命的私家车驾驶、每瓶550美元的高级香槟不断供应,再加上约100万美元的置装费,当然很快就山穷水尽。
最近常常麻烦产生的林赛·洛翰(Lindsay Lohan)觉得自己是个"傻子",因为她的糗事总是霸占了媒体头条,而这些头条本应该报道全球变暖等问题...
07-08-20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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