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娱乐讯 十八日,某网站娱乐首页刊登出这样一个标题;“独家专访:晴雯扮演者称陈晓旭出家为功利行为”。此篇专访的出现,顿时引起了众网迷强烈回应。出于义愤,很多网友言辞激烈的对晴雯的扮演者安雯表示不满。截至5月18日12点27分,网上回帖评论已达19110条。
晴雯的扮演者安雯在十八日下午从丈夫口中获知此事后,情绪激动的安雯多次表示要步入影星阮玲玉的后尘。在情绪稳定后,安雯于5月25日晚,向媒体表示自己从未做过某网站的专访,对某网站和撰稿人将用法律手段追究到底,还自己一个清白。
安雯(张静林):因为晴雯而改名。
曾经晴雯的扮演者张静林也是林黛玉的候选人之一,她10岁就进入中央戏剧学院,凭着导师张君秋老师的举荐,安雯进入《红楼梦》剧组,最后她扮演了晴雯,剧中给她这个角色配音的是中央台的主持人王雪纯。《红楼梦》拍摄完毕后张静林把自己的名字改成安雯。后与苏月结婚。
苏越,著名音乐人。曾谱写了《血染的风采》、《黄土高坡》等当时在中国广为流传的歌曲。
从1990年底开始,苏越就开始和港台合作在内地的整体包装、宣传,这也是内地歌坛经纪及包装的第一遭。而对日本演艺圈有着相当了解的安雯,这时也就成了他得力的助手。
你知道某网站发布的专访吗?
安雯:我希望小旭的母亲及家人,不要相信那篇文章。那是在诽谤我。真心希望小旭一路走好!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专访这件事的?
安雯:我是今天才看到网上的那条消息,知道那么多人来贴这个网,今天是我的生日,我周围的人都不敢告诉我,小旭的事情是我先生苏月告诉我的。我当时就哭了。怎么可能发生这种事情,这种人我根本都不认识,怎么可能给我做专访?我说人可以无知,但不可以无德!人可以做错,但不可以做恶!
大家可能会问我怎么这么久才知道,我不懂上网,我从来不上网。所以我不知道网上发生的事情,我一定要让他来负他该负的责任!我不是为了我自己,我是认为对小旭不公平!她是逝去的人,为什么对她不恭敬?
你知道她是晚期吗?
安雯:她出家的时候我就知道她有病,我让她去治病。我觉得她不该这么早就走,她如果知道自己是晚期的话一定会去治疗的,她那么聪慧,她知道的。我若知道一定会让她去治病的,治疗和信仰是不冲突的。
你们经常有来往吗?
安雯:我和小旭一直没有来往,两年前我开始学习佛、亲近佛。我们才通过一次电话,她很高兴,说有机会要见一面,我没想到她走得这么快。我要有那个因缘我也愿意出家,但我不可能,出家是信仰是自由,,任何人不能也没有权利来指责小旭。这个人既无德又无知!出家是要解脱一切的,放下一切的,小旭都放下了,怎么还能有什么功利?这人太无知了!小旭不会这么想,我更不会这么说!写这篇文章的人,他知道佛是怎么回事吗?我觉得这是一种道德沦丧,人不能为了一点点眼前的利益。用一个无辜的人的口吻来伤害一个逝去的人。我希望他有点做人的基本的良心。基本的道德。
有人说你们以前为林黛玉这个角色竞争过,认为你们两有二十年的积怨。
苏越:太可笑了,我们生活了二十多年了,我没听她说过过一句关于这种说法的话。我们一直就认为安雯演晴雯最合适了,包括王扶林导演都说真是慧眼识人了。
安雯:我就说最简单的一点,现在红楼选秀你们也看了,有那么多的候选人,有没有说那些没选上演黛玉的选手就会和选上的成冤家吧?你们想想可不可笑!况且晴雯和黛玉根本就是两个不同的角色,没有什么冲突。我们当时没有现在这么功利。
如果大家认为你们这样是在炒作,你怎么想?
苏越:那只能说是这个社会很悲哀,我们现在是能做多少就做多少。不这样,这种风气就真的没有办法了。如果有人平白无故的当着你的朋友、亲人的面泼你一盆脏水,你能不去理他吗?这件事我们如果不说话,就等于默认了这件事情。那么别人就会认为你就是这么说的,就是这样!你想啊!没有别的办法,必须站出来。
可是你们站出来还是有人会认为你们是在炒作。
安雯:我这么多年了,一直在幕后,我讨厌这个娱乐圈,我躲避它,我不需要所谓的炒作。我根本就没有想要出来,但还有人要诽谤我,逼我我出来。我炒作什么?我既不要钱、又不要利。
苏越:我这里有他们管理层回复的短信,短信内容(我们这边马上动手把文章撤下来。编辑跟记者的沟通可能有些误会。给您和爱人添麻烦了,实在对不起。时间:16:25 05-25-2007图一)你们看,这个没错啊!要炒作不可能发这样的短信!这也将是我们的一条证据!我们什么都有了,什么都不需要了,我们活的很清淡!根本没有这个必要,我们还炒作什么?随着这事件不断的扩大化,我们也衡量不清楚到最后给我们的伤害大还是最后正义的力量大。
通过媒体你把这件事解释清楚了,之后你会做些什么?
安雯:我永远不会在理了,再也不会回答这件事情了。我只要大家看到我对小旭的一个正确的态度。给我一个公正的评价。
介于安雯夫妇将采取法律措施解决这次事件,搜狐娱乐咨询了资深律师陈露,陈露律师为我们做了法律方面的详细回答。
律师简介:
陈露 女
2000年取得执业律师资格并加入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亚洲500强律师事务所,在证券律师行业排名全国前三),正式从事执业律师的工作。
2005年3月正式加盟北京光线传媒有限公司,担任法务总监。
搜狐娱乐:昨晚,安雯夫妇表示将使用法律手段追究到底。您认为安雯夫妇维权是否有法律依据?
陈露律师:侵权构成要件:主观过错,故意授权行为,虚构事实,恶意报道;
侵权结果:安雯名誉受损,社会公众整体评价降低。
因果关系:侵权行为的发生造成侵权结果的产生,两者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首先;做为媒体,你必须客观公正的报道新闻。不能空穴来风、虚构事实。安雯没有做过专访,那么网站属于主观过错,故意侵权行为。
其次;某网站就说安雯认为陈晓旭出家是为了炒作,这是对死者的诽谤,构成了侵权行为。在众人缅怀逝者之时,某网站的假专访使公众误以为安雯攻击死者,使安雯遭到社会舆论的人身攻击,其人格利益因此受到损失,社会公众的整体评价因此降低,工作生活因此受到严重影响。违反了新闻报道的基本原则。
最后;某网站的报道完全是无中生有,这便侵犯了安雯的名誉权。
救济方式: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物质赔偿。
《黄土高坡》是由在电视剧《红楼梦》中扮演晴雯的张静琳(现改名安雯)首唱,因为当时没有版权概念,一首歌火了,很多人都跟着唱。但是最让金兆钧欣赏的还是1988年在工体的一次演唱会上...
2007-05-02 08: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