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妈妈与梅艳芳蜡像 |
梅艳芳于2003年12月3日订立遗嘱,委任恒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为遗嘱执行人,受益人包括梅妈妈、妙境佛学会及刘培基。梅妈覃美金2004年入禀高院,要求法庭颁令遗嘱无效、阿梅的遗产按照没遗嘱的方法处理、委任她作遗产承办人。案件昨日(4月30日)提讯,梅妈妈态度突然转变,表示放弃争议遗嘱真伪,并同意支付遗嘱执行人的讼费,但恒丰仍须向法庭证明有关遗嘱有效,法官将案押后至5月21日再审讯。
梅艳芳遗嘱案提讯 梅妈不再坚持告刘培基(图) 来源:搜狐娱乐社区 梅启明昨天与母亲梅覃美金就“质疑梅艳芳(梅艳芳新闻,梅艳芳音乐,梅艳芳说吧)的遗嘱是在去世后才立”一案出庭应讯...
2007-03-06 08: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