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 4月15日下午,某电视台一档“真人秀”节目《争霸王中王》节目组在录制过程中,一参赛选手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身亡。记者致电该节目组核实此事,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士称:“目前我们正与上级部门积极处理此事,具体情况不便透露”。
15日下午该电视台录制节目时,选手们腰间套一只呼啦圈沿河边奔跑,速度最快且呼啦圈不落地者为胜。下午3点左右,一名男选手在第一环节起跑200米后突然摔倒口吐白沫。20多分钟后,“120”急救车把该选手送往北京安贞医院抢救。
记者致电安贞医院抢救室进一步核实,从医院方面获悉,死者名叫徐来友,52岁,“下午两点多送来时病人已经不行了,我们尽力抢救了将近一个小时,最后抢救无效死亡。”经核实,记者获悉该选手有心脏病和糖尿病史,且在参赛当天暴饮暴食,以致突发疾病。
该节目组在选手参赛报名时会与之签署一份协议,要求参加者慎重考虑、量力而行,如出现任何意外,节目组都不承担责任。“原则上要求有病的市民不能参赛,但我们无法了解市民的真实身体状况,只能事先签署协议。”该节目组一位女士这么说。
北京汇源律师事务所沙智勇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该电视台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死者本人有心脏病史却参加这种有一定危险性的节目,也要承担一定责任,双方都属于有过错方。”据沙律师介绍,参与该栏目的选手仅是协助电视台录制节目,没有报酬。“这在法律上属无偿帮工,这种情况下出现身亡,电视台作为受益人应该承担一定责任,也就是要承担补偿责任。”对于此案的具体补偿金额,沙律师分析道:“参照北京地区死亡赔偿35万元左右的标准,死者家属应得到死亡赔偿总额的20%到30%,所以死者家属应得到10万元左右的赔偿。”记者 曹文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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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2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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