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红桥区文化馆馆长杨志刚诉相声演员郭德纲(郭德纲新闻,郭德纲音乐,郭德纲说吧)涉嫌诽谤一案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宣判。法院认定郭德纲的行为没有达到情节严重,不构成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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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德纲在法庭上 |
法院认为,自诉人杨志刚指控被告人郭德纲犯诽谤罪,经查被告人郭德纲在网络上发表文章,在文章中虚构了时任文化馆馆长的杨志刚装修自己的房屋用公款报销及与女同事同居的事,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郭德纲的上述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故被告人郭德纲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
杨志刚的对外发言人刘群先生表示肯定会上诉,并且连带北京大兴法院一起上诉。
而郭德纲的经纪人王海说:“判决结果出来了,这事就算完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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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穿黑西服紫红衬衣的郭德纲一进法庭,就用一段回答问题的“脱口相声”说乐了等候在法庭里采访他的记者。 此前因在网上发表文章,说自己的师傅“家中装修用公款报销、和女同事同居”等...
2007-04-05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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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证人 “侵占公款”的是郭德纲 一个小时过后,为杨志刚作证的两位证人庞先生和赵先生从法庭里走出来。庞先生说,看到郭德纲写的文章后...
2006-11-21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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