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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奴》剧组30万元征集房奴故事活动正式启动

  前段时间,《房奴》剧组将出资30万元征集房奴故事的新闻成为各大报纸和门户网站争相报道的焦点话题,这些报道刊出后,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广大房奴的强烈关注,在焦点房地产网的社区总论坛上,“《房奴》剧组悬赏30万元在全国征集‘房奴’故事”的帖子点击率已经高达2万多次,很多房奴争相将自己贷款买房的故事以及其中的酸甜苦辣贴到这一论坛上。

与此同时,更多的房奴及网友也在关注着《房奴》剧组30万元征集房奴故事活动正式启动的时间。

  2007年3月19日,《房奴》剧组对外宣布,正式启动30万元征集房奴故事的活动,在对外公布消息的同时,也在各大门户网站上公布了本次活动的细则和奖金分配方案。在这个实施细则中可以看到,不论您是不是房奴,都可以参加这个活动,都有机会赢得大奖。如果您是房奴,那么当您将自己的房奴故事发到剧组的邮箱(fnjz@vip.sohu.com)后,您就有机会赢得高达两万元的现金大奖。如果您不是房奴,您在登陆本次活动在搜狐网上的活动专区、并参与投票后,同样有机会赢得高达两万元的现金大奖。本次活动一共设置了2000多人次的奖项,奖金总额高达30万元。此外,如果您参与了本次活动,您还有可能得到参与剧组演出、到剧组拍摄现场探班以及参与剧组其他活动的宝贵机会。

  电视剧《房奴》是北京派明兄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07年倾力打造的当代影视“民生”三部曲的首部作品,拟定由著名导演唐大年担纲执导。该剧是我国第一部以全景纪实手法,展现当代都市“房奴”生存百态的影视作品。这部作品将以朴实的镜头语言和犀利的拍摄视角,探讨“房奴”这一当今百姓最为关注的焦点民生话题,努力在百姓生活的琐碎细节中,挖掘和记录那些令人感动的记忆。生活对每个人来说不是简单意义上的活着,而是一种巨大的责任。一百个“房奴”,就会有一百个不同的“房奴”故事,这里面有欢笑、有泪水、有痛苦,更有辛酸。眼下,《房奴》的剧本创作正在紧张进行之中,为了能使创作出的作品真实再现“房奴”生活原貌,《房奴》剧组做出了在全国范围内征集“房奴”故事的决定。《房奴》剧组负责人表示:电视剧《房奴》将会是国内首部由专业编剧和全国的“房奴”们联合创作出的作品,最终获奖投稿者的名字还将以特邀编剧的形式在剧中出现。《房奴》剧组以这种方式创作本,可以说开创了国内影视剧创作的一个先河,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影视作品来源于生活、表现生活的真谛。

  在《房奴》剧组的官方博客上,很多房奴纷纷留言,表示自己在买房过程中遇到了很多法律上的问题,希望能得到剧组的帮助。本着为广大房奴们服务的宗旨,剧组决定在本次征集活动的网络平台和剧组的官方博客上开设法律在线服务平台,届时,剧组的两大法律顾问将会在线为大家提供法律上的咨询服务,帮您解答在购房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从而有效规避各类风险。

  据介绍,本次征文活动的投稿截止日期为2007年4月30日,2007年5月10日至2007年7月15日为投票时间,最终的获奖名单将在2007年8月中旬公布,本次征文的奖金和奖品将于2007年9月份开始发放。

  

  附:房奴,加油!——30万元征集房奴故事活动实施细则

  一、活动时间:

  征文时间:2007年3月19日~2007年4月30日

  截稿日期:2007年4月30日

  公投时间:2007年5月10日~2007年7月15日

  获奖名单及抽奖公布日期:2007年8月中旬

  二、 征文要求

  1、投稿起始及截止日期:2007年3月19日~2007年4月30日。

  2、投稿数量不限,题目自拟,征文篇幅数字为500~5000字以内。

  3、作品可以使用笔名或网名,请务必认真详细填写“征文大赛个人资料表”此表格是对作者发放稿酬及奖金的唯一凭据,个人资料表需随同文章一起发至“投稿信箱”。(“投稿信箱”为:fnjz@vip.sohu.com)

  4、经公投的参赛作者和投票的幸运者,将有机会得到最高20000元现金大奖。

  三、 参赛须知

  1、作品需为原创作品(最好为自身经历),一旦发现抄袭、剽窃或其他侵权作品,取消其参赛资格。由于抄袭、剽窃或其他侵权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自行承担,与本次大赛以及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无关。

  2、所有参赛作品,其作品的版权均无偿归本次大赛主办者《房奴》电视剧组(北京派明兄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所有。

  3、《房奴》剧组对征文的原创性不作实质性的核实,但一经核实为抄袭、剽窃或其他侵权作品,有权删除剽窃、抄袭和其他侵权作品,同时停止并取消其参赛资格。派明兄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对他人实施的此类侵权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侵权的法律责任概由剽窃、抄袭和侵权者本人承担。

  4、因参赛稿件造成网友之间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和经济上的损失,本次大赛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系统不设置退稿功能,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6、谢绝以下文字作品:

  1) 依法禁止出版、传播,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

  2)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共安全的;

  3) 宣扬色情、淫秽、暴力、教唆犯罪的;

  4)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对他人构成伤害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四、评选方式

  1、由编辑初步筛选,将所有符合参赛条件的文章导进大赛页面进行展示;

  2、从2007年5月10日起,每位参与者都可以登录主办方网站或用手机发短信,参加房奴写房奴的征文推荐或投票评选;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扩大此次大赛的影响力,保证大赛的精彩度,刺激大赛的关注度,鼓励更多的人的参与,特设活动奖项如下(总获奖人数为2102名):

  最佳人气奖:

  特等奖:1名,20000元现金大奖;

  一等奖:2名,10000元现金大奖;

  二等奖:3名,品牌台式电脑一台,价值6000元;

  三等奖:5名,品牌手机一部,价值1500元;

  四等奖:10名,品牌MP3一个,价值300元;

  纪念奖:30名,价值20元手机充值卡各一张;

  积极参与奖:1000名,价值10元纪念品一份;

  投票奖:

  特等奖:1名,20000元现金大奖;

  一等奖:2名,10000元现金大奖;

  二等奖:3名,品牌台式电脑一台,价值6000元;

  三等奖:5名,品牌手机一部价值1500元;

  四等奖:10名,品牌MP3一个,价值300元;

  纪念奖:30名,价值20元手机充值卡各一张;

  积极参与奖:1000名,价值10元纪念品一份;

  备注:

  1、本次征文的奖金和奖品将于2007年9月份开始发放。按参赛者投稿时填写的个人资料表里的资料,邮寄奖金及奖品(其中,纪念奖和积极参与奖将通过短信形式发送数字卡号);

  2、奖金发放后,如获奖作品经核实有抄袭、剽窃或其他侵权行为,则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并将剽窃行为在网站予以曝光,《房奴》剧组将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已发放的奖金和奖品;

  3、如有抄袭、剽窃或其他侵权行为的作品已被收编至电视剧剧情中,由该作品产生的任何纠纷,概与《房奴》剧组无关。由该作品的提供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同时剧组保留对其造成损失的追偿权力。

  4、所有参赛作品一经投稿,即视为同意本《活动细则》所列的一切内容。

  >>附表:

  请如实详细填写个人资料表,此表格是对作者发放稿酬及奖励的唯一凭据。

  房奴写房奴征文大赛个人资料

  参赛人真实姓名:

  性别:

  网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编:

  E-mail:

  参赛作品:

  身份证号:

  电视连续剧《房奴》剧组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天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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