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前夕,金喜善、蔡依林(蔡依林新闻,蔡依林音乐,蔡依林说吧)、林志玲、容祖儿(容祖儿新闻,容祖儿音乐,容祖儿说吧)、范冰冰等大牌明星被举报,涉嫌以“假脸”、“假胸”混迹娱乐圈。该举报得到不少网友和粉丝支持,迅速掀起一股“娱乐打假”热潮,前来举报整容、隆胸明星的网友络绎不绝。
日前,某网站成立粉丝打假专区,并推出了“3•15”兄弟姐妹来打假”的活动,为了让更多的网友有参与的机会,在网站的俱乐部频道和论坛为本次活动开设了相应的版块。
从被投诉明星的性别来看,几乎清一色的为女星,可见相对男星而言,粉丝更关注的是女星的外在。在上榜明星中,除了有正当红的明星外,也有诸如周慧敏(周慧敏新闻,周慧敏音乐,周慧敏说吧)等已淡出娱乐圈的名人,还有像刘嘉玲这样的娱乐圈“大姐大”。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被男人奉为“性感女神”的钟丽缇竟被举报为“假胸明星”,并以大笔票数排在前位。不知道没了“假胸”的钟丽缇,还会不会是男人心中的“女神”?
娱乐圈整容、隆胸成风,“3•15”也应该是娱乐打假的节日,而粉丝也需要这样一个平台来发表他们的意见,因为他们是娱乐圈的“上帝”。当然,事实上哪些明星整过容,哪些没整过,恐怕只有明星们自己最清楚,对于广大粉丝则只是见仁见智的话题。(钟新)
过度用替身是欺骗观众
没人知道替身这行业是什么时候产生的,但我们知道替身能让明星变成全才,既能飞车舞刀耍剑,又能弹琴跳舞唱歌。时至今日,影视剧里的明星,不仅武打有人替、弹琴有人替,而且背面有人替、走位有人替……替身,几乎成了半个主角。
如果你觉得无所谓,那换个说法:如果一部影视剧40%的戏都由替身完成,身为观众,你会不会有上当受骗的感觉?花钱看明星表演的观众,可能永远都不知道,自己曾热切注视的那个曼妙背影,如果真的转过头来,实际是一张陌生面孔。
在《满城尽带黄金甲》里,巩俐的背部镜头,都由李志莹完成。电视剧《周璇》中,阎默涵代张柏芝出演的戏份达到2/5,其中部分还有台词,远远超出了替身要求。
演戏是明星们的本职工作,为什么用替身?拍高难度的动作戏当然可以理解,可为什么文戏也要用替身?甚至拍摄前的走位也用替身?比较通俗的解释是:明星身价不菲档期紧,不能在剧组里一耗几个月;而且因为明星的身份,一些戏他们没空或不愿意演,就得用替身。
《满城尽带黄金甲》里,周润发(周润发新闻,周润发说吧)流畅洗练的“忠孝礼义”四个大字,让人印象深刻。不过,这全拜65岁的书法爱好者张先生所赐——他穿着20斤的戏服,手染成和发哥同样的肤色,写了一天的“忠孝礼义”,得到2000元报酬。拍完之后他说了一句:“累得快吐血。”
在网上一项相关调查中,61%的网友认为,明星拍戏过度使用替身,是欺骗观众。53%的网友认为,用替身应有所节制。那么,怎么用不算欺骗?
首先是署名。片子播放完毕后滚动出现的名字,不仅是对演职人员的认可,也能让观众更了解拍摄过程。其次是使用度。当一个主角的戏,2/5都由替身出演时,替身明显已是半个主角。(宗禾)
明星做假广告应吃官司
虚假医疗广告都是人们关注的热点,而如今各种明星代言的医药、保健品广告更是泛滥成灾。为此,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西安协同医院的董协良提交提案,建议修改《广告法》,明确做广告的个体的法律责任,赋予广告受众对违法广告的起诉权。
在这份名为“《广告法》修改之我见”的提案中,董协良提到,目前许多名人、明星都为许多医疗机构做广告,现行《广告法》的责任主体主要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而对于在广告中宣传商品或服务的个人,应负何种法律责任没有提及,这无异于让那些名人明星们进了“保险箱”,广告即使出了天大的问题也和我无关,干吗不信誓旦旦地“吹牛”,毫无顾忌地“捞银子”呢?
董协良建议,应该在修改《广告法》时明确做广告的个体的法律责任,赋予广告受众对违法广告的起诉权,广告受众在受到违法广告侵扰或侵害时应该有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
“明星代言隐性医药广告,为何屡禁不止?”全国政协委员方积乾认为,相关主管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也是原因之一,板子不能只打在明星身上。毕竟A明星不做,在高额代言费用的吸引下,B明星也会做的。因此,他希望监管部门自身也要反思,加大惩处力度,不能再让这些广告来坑害老百姓。(朱丰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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