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氏家族首席法律顾问朱妙春法律著作研讨会日前在沪举行。朱妙春律师以历时18年的“鲁迅稿酬案”闻名于业界。他办案22年来,著书7本,近290万字,被誉为“中国律师写作第一人”。在他的新作《我为鲁迅打官司》中,他披露了鲁迅生前也曾为讨回版税打过官司。
据朱妙春透露,1925年前开始,鲁迅曾把自己的主要著作《呐喊》、《中国小说史略》等,托给自己一手扶植的北新书局印刷出版,由李小峰与孙伏园共同经营办理其著作的出版业务。1928年鲁迅到上海后,交给北新书局印刷的著作已增加到9部。此外,他还为北新书局编辑《语丝》和《奔流》杂志,并为《北新》半月刊译稿,所得的报酬理应比以前高。但奇怪的是,他从北新书局得来的版税和编辑费收入,还不到以往全年这方面收入的三分之一。鲁迅觉察到北新书局的账目不对,便找知情者了解情况,结果发现,多年来,北新书局克扣了他几部著作的大笔版税,数目高达2万多元(约为今70万元)。为此,鲁迅请了律师打版权官司,最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北新书局当年就将8300元(约为今29万元)交还鲁迅,1930年鲁迅继续追回积欠的版税1万余元(约为今40余万元)。
朱妙春认为,鲁迅为后辈“爬格子”的同行们树立了一个维权榜样的形象。
(责任编辑:小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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